日期: 2020-07-20 浏览量:852 来源: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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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二)具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负责阜新市供销社直属企业行政管理、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地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并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对烟花爆竹、果品、化肥、农药、再生资源等市场进行管理、整顿。
4、制定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地区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推动为“三农”服务,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和市场经济发展。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联合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6、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并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对烟花爆竹、果品、化肥、农药、再生资源等市场进行管理、整顿。
7、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全地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一)理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绩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政务宣传、舆情应对、后勤服务、信访、包乡带村,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协调工作。按照供销社章程及上级监事会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电话:0418-2892106
(二)经济发展科。
拟订全市供销社发展规划,负责本系统化肥、农药、大宗农产品等重要商品的协调、安全生产、防灾救灾、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组织指导系统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培育新兴产业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全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本系统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农产品供给基地、冷链设施和生鲜超市、深加工及仓储设施等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贯彻落实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的规范,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管理等工作,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集配中心建设。电话:0418-2892101
(三)合作指导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本系统综合改革、基层社建设、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承担本系统科技推广、美丽乡村、食品安全、法制工作,组织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拟订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发展涉农普惠金融服务,指导系统农业融资担保、中小型银行、融资租赁、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等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开展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参与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托管)、依法推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展建设等工作。电话:0418-2892123
(四)财务审计科(资产管理科)。
编制执行机关和出资企业财政经费预算和决算,管理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指导系统财务会计、统计、审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系统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和社有资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拟订出资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和出资企业审计监管工作,行使社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社有资产监督、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出资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对出资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管和考核评议等工作。0418-2892115 0418-2892110
(五)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驻村扶贫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出国(境)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劳动关系、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负责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及军转干部工作。电话:0418-2892108 0418-2892102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为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部分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73.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8.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8.56%。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4.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44%。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0.87万元,降低8.8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对经费进行了缩减;二是本年度去世人员死亡抚恤金与上年度相比较少。
(二)支出总计415.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5.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96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本年度缴纳了机关在职人员以前年度的职业年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7.84万元。
主要是上年度结转社会保障缴费未用完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72万元,增长6.88%,主要原因:上年度结转的社会保障缴费未用完,导致本年度结转较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6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本年度缴纳了机关在职人员以前年度的职业年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5.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1.25万元,占82.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4万元,占13.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6万元,占4.04%。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1.2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41.2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缴纳了在职人员以前年度的职业年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7.24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有一名离休干部去世,经费有剩余。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7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出。
(4)死亡抚恤45.1万元,主要是离退人员去世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此预算。
(5)伤残抚恤1.85万元,主要是伤残人员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发了上年度的增资额。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6.7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6.76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公积金基数有所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乡次数较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万元,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32.58%,主要是较上年相比下乡次数有所增加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日常维护、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9万元,比上年减少9.81万元,降低21.75%,主要原因是财政对本年经费进行了压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供销社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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