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7-30 浏览量:875 来源: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姬顺玉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落实军队离休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工作。

  3、负责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的精神和物质生活。

  4、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等工作。

  5、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6、负责市本级烈士陵园的保护、烈士事迹编纂等工作。

  7、承担过往部队饮食服务、军代处布置的供应保障等工作。

  8、负责全市驻军军粮的购销计划定制、筹措、储备供应、补贴款结算和划拨及居民应急成品粮储备等服务保障工作。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9年度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663.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774.8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8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主要是管理机构经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变动剩余的安置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3266.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97.9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2万元,资本性支出8.35万元。

2.项目支出2568.2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9%。主要包括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367.66万元。

主要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变动剩余的安置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508.66万元,增长40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6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99万元,项目支出2568.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8.2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6.4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6.36%。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66.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3.41万元,占98.99%;住房保障支出32.8万元,占1.0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6.21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1.5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9.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优先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导致的预算剩余。

(2)抚恤7.45万元,主要是优抚事业单位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剩余以及相关项目支出未在年底前落地。

(3)退役安置2312.93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5.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4)社会福利3.87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零星支出剩余。

2.住房保障支出32.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2.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主要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用车,所有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保障休干,超出部分经费来源为以前年度结转结余。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14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1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耗,保险,维修保养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99万元,比上年增加512.04万元,增长36.31%,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中心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厅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用车,优抚对象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2568.2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管理保障机制不完善;二是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三是划转改革期间人员变更等原因导致衔接不彻底。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建立科学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补充,加强以政府财政为主导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组织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三是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综合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