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7-29 浏览量:70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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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综合执法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参与环境信访及突发环境应急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和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3、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为大气、机动车尾气、水、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重金属、核与辐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提供服务支持。

  4、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调查研究、技术推广、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方性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效果评估,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等决策提供技术服务。

  5、承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公开等工作,为全市污染源调查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减排等提供服务支持。

  6、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参与推进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 .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71.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71.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结转56.76万元,主要是职工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款。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23.37万元,增长25.92%,主要原因:2019年度工资、养老保险等政策性调整及参公人员绩效工资、辽西北绩效考评奖励等变动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1602.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61.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4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14万元。

  2.项目支出40.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54%。主要包括参公人员移动执法客户终端第三方服务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18.25万元,增长24.79%,主要原因:2019年度工资、养老保险等政策性调整及参公人员绩效工资、辽西北绩效考评等变动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3.0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经费结转65.94万元,主要是职工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非基建项目支出经费结转17.15万元,是参公人员移动执法客户终端第三方服务费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24万元,项目支出40.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8.25万元,增长24.79%,主要原因:2019年度工资、养老保险等政策性调整及参公人员绩效工资、辽西北绩效考评奖励等变动项目增加。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2.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8万元,占0.91%;节能环保支出1508.71万元,占94.18%;住房保障支出78.71万元,占4.9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8万元,具体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14.58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1508.71万元,具体包括:

  环境监测与信息5.82万元,环境执法监察948.8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15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35.8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78.7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78.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4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2辆,其中:其他用车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争取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以便于更好地进行综合协调,减少资源闲置现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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