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未成年保护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建议》(13号)答复

日期: 2020-04-30 浏览量:292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教育局 文字大小:

民进阜新市委员会:

  委员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保护 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对教育的关心,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充分体现了希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发生,让孩子们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的大爱!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综治、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10部门制定了《阜新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治处置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了预防和处置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排查、报告制度;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建立跨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群防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定期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矛盾纠纷、欺凌和暴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校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矛盾纠纷和欺凌暴力隐患排查整治,强调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问题,必须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时刻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全面落实班级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管制刀具搜查,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从严管理学生宿舍。
  三、加强校园周边排查管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会同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定期对校园周边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分析和研判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特点规律,畅通学生及学生家长反映渠道,及时搜集线索,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学生间互相约架群殴等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巷道内等重点区域,上放学、放假前夕等重要时段的排查和管控力度;密切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离校期间的活动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家校联系平台,共同防范欺凌和暴力、互相约架群殴等事件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法治教育
  从近年全国发生的初中学生砸伤老师、13岁男孩残杀10岁女孩、学生间因矛盾纠纷在校园内外打架等欺凌和暴力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思想道德和珍爱生命教育,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要求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提醒家长切实负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重要作用,为师生上法制教育课,全面提高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五、不断完善预防欺凌和暴力长效机制
  教育与检察、公安、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构建一体化的保护学生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教育与公安积极协作,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欺凌在校学生和学生间约架群殴案件。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家校双方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双方及时进行沟通,采取应对措施。
  六、持续强化督导检查
  教育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密切关注群众有反映的学校,进行重点督查,督促、指导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发现的欺凌和暴力、学生约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对于县区、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欺凌、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市教育局将约谈、通报党政主要领导,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阜新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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