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13 浏览量:314 来源:辽宁日报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4月9日获悉,为推进城市运行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沈阳市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统领,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治化、智能化、规范化、实战化、社会化建设,举全市之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安全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生命线。我国到2020年将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实施。今年,《沈阳市深化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制定出台,确定了创建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沈阳市专门成立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领导小组,由沈阳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沈阳市确定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城市安全监督管理、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城市安全应急救援、城市安全状况等六大方面,16项二级指标、47项三级指标、173项具体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个专项工作组、各地区和各部门,逐项任务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时限、成果形式,以提升沈阳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根据方案,创建工作分为“梳理、整改、自评、申报、迎审和提升”5个阶段推进。其中,2月29日前为梳理短板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为整改攻坚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为自评提升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为申报备检阶段。目前,正处于集中整改攻坚阶段,沈阳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清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措施实,对标考核标准全面达标。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