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5 浏览量:876 来源: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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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4)承担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责任,组织查处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违法违章行为。
  (5)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7)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指导广告业的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11)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
  (12)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负责对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支持服务发展工作。
  (14)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第二部分  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附件:2018年阜新市工商局决算公开表格.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47.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44.5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4.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其他收入3.25万元,主要是统计局3万元,利息收入0.25万元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54.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34.99万元,项目结转结余20万元。
  (二)支出总计2369.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09.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85万元。
  2.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2.9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结转和结余78.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结转结余40.11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结转和结余14.34万元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工商局部门决算收入244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86.16万元,增长-7.07%,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工商局部门决算总支出2369.8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73.07万元,增长-10.3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工商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86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9.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1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2.6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002.61万元,主要是人员及日常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万元,主要是工商管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1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85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23.1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23.1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工商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369.8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73.07万元,增长-10.33%。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7.9万元,增长-10.39%;项目支出增加-5.17万元,增长-7.93%。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改革人员调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及工作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8.46万元,下降40.39%,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维护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省局检查接待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6人,0.0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85万元,比2017年(减少)23.73万元,(降低)7.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工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工商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此项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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