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支持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18-04-09 浏览量:408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为扎实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提升重点贫困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辽政办发〔2017〕71号)、《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阜委发〔2016〕2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阜新市支持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十二章四十一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别从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基本民政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劳动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基本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基本交通服务能力、提升基本水利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基本住房保障服务能力和保障措施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实施范围和责任目标。

第二部分,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从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因病致贫、返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市域内住院诊疗“零负担”、开展健康扶贫对口帮扶、实施“六个一工程”和“两免两减免”政策、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明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普惠性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阶段享受政策。

第四部分,提升基本民政服务能力。从实现扶贫和低保两项制度衔接、推动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孤残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

第五部分,提升基本劳动就业服务能力。从鼓励企业稳定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组织转移就业、拓宽就业渠道、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加强贫困家庭的“两后生”培训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

第六部分,提升基本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给予政策倾斜。

第七部分,提升基本交通服务能力。开展交通扶贫公路建设,重点支持阜蒙县、彰武县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改造,扩大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强化支持产业、旅游扶贫的精准扶贫路建设。

第八部分,提升基本水利服务能力。从发展节水灌溉和涝区治理、贫困地区群众饮水安全、防洪工程等3个方面采取措施。

第九部分,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第十部分,提升基本住房保障服务能力。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存量,制定危房改造和翻建实施计划。

第十一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三是提升保障能力;四是加强监督问责。  

第十二部分,附则。明确《实施细则》施行时间。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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