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8-03-28 浏览量:732 来源:细河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裴浩然 文字大小:

细河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细河区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以及《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2017〕32号)等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印发了《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细政办发〔2017〕43号),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细河政务信息》等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1114条,其中网站公开636条。主要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管情况;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措施、标准和实施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情况;行政机关的办事内容、依据、程序、时限、服务承诺、监督途径等事项。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全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积极推进 “三公”经费公开,明确公开范围、责任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全年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180余条。同时,对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 2017年细河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2017年细河区政务服务指南》,并在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开更新。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35件,按时办复率 100%,代表满意率100%。对办理结果、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及有关工作动态等及时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将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政府规章 ,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政府部门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性文件均纳入政策解读范围。2017年,共发布解读政府文件 31条,包括《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及《阜新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等一系列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文件政策。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制订了《 细河区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明确工作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政务舆情回应效果良好。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理念,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严格按照依“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在市办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制度完善和载体建设,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件,已及时将情况告知申请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细河区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并完善《细河区政务公开指南》、《细河区政务公开目录》、《细河区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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