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13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
日期: 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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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 年11 月至2014 年3 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3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公安部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 年10 月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3年,部本级支付承办单位的培训费超出实际支出334.68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公安部已向承办单位收回超出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二)2013年,所属物证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物证中心)将防洪工程项目资金643万元挪用于其他工程项目。
针对以上问题,物证中心正在积极办理退回资金的相关手续,待财政部批复后退回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
(三)2013年,所属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道研中心)违规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向所属企业支付软件开发费42万元,该企业还违规将开发任务以15万元的合同价格对外转包。
针对以上问题,道研中心已修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审批管理,严禁用基本科研业务费支付研究任务外包费用。
(四)2013年,所属证券犯罪侦察局北京分局将项目经费142.47万元调剂用于日常公用支出;所属道研中心将人员经费31.98万元调剂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针对以上问题,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分局、道研中心完善了经费报销程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2013年,所属证券犯罪侦察局北京分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146.39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分局加强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今后将完整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六)2013年,部本级赴德国的1个团组邀请函与出访申请的事由不一致;1个所属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35.4万元;部本级及所属道研中心占用本系统或其他单位车辆18辆。
针对以上问题,公安部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出访次数、人数、国家数和天数,加强出国(境)经费开支的审核(批)管理和预算监督;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管理;退还了占用的18 辆车辆。
(七)2013年,部本级召开的1个三类会议参加人数超过标准25人,2个三类会议天数超出标准共计7天。
针对以上问题,公安部完善了会议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议召开的全过程管理。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3 年,部本级及所属物证中心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350.91 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公安部和物证中心已换取正规发票,同时加强了财务报销审核手续,加强对干部职工财务制度的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至2013 年底,部本级2008 年前出借给所属单位的款项有918.95 万元仍未收回,长期在往来科目挂账。
针对以上问题,公安部已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了清理。
(三)至2013 年底,1 个所属单位未将下设非独立核算机构的房产纳入账内统一核算,涉及金额58.8 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相关单位正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入账的相关手续。
(四)2012 年,所属物证中心在未事先报财政部备案的情况下,通过实有资金账户垫付项目工程款804.97 万元,2013 年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归垫上述资金。
针对以上问题,物证中心加强了支付资金归垫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垫付和归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