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09-13 浏览量:44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2〕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秋收和秋整地等机械化作业,高质量、高标准完成2012年秋季机耕生产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2012年我市秋季机耕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由于春播期间持续低温降雨,玉米、花生两大作物播种推迟,致使收获期延后,秋季机耕农时偏紧;二是全市机械覆膜铺管播种面积26万亩,均为大垄双行,使联合收获机作业行距受限,给机械收获和秋整地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三是多年不遇的虫灾,致使农民收入下降,支付机耕费用困难。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清形势,增强秋季机耕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扬长避短,克服困难,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秋季机耕生产有序进行。
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秋季机械整地216.24万亩;机械收获300万亩,其中:水稻机收2万亩,玉米机收90万亩;保护性耕作47万亩。各乡镇要在10月中旬启动秋季机耕生产,力争在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秋季机耕生产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秋季机耕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要把抓好秋季机械化生产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为确保完成秋季机耕生产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机局及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秋季机耕生产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建立秋季机耕生产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力争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组织领导到位、机具调度到位、机手培训到位、作业质量到位、安全监管到位。
三、突出重点,确保质量
2012年我市秋季机耕作业要以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及深松整地等农机作业为重点,全面提高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农机作业水平。
一是重点抓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及深松作业。2012年省农委将继续在我市推广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各县区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保护性耕作项目顺利推进,积极推动保护性耕作和机械深松技术在全市普及推广。
二是重点抓好机械化收获。抓好花生、玉米两大作物的机械收获作业,加强玉米收获机、花生收获机的组织调度,特别是要重点推广适合我市种植结构、土壤环境的小型玉米收获机,不断扩大机械收获面积,进一步提高收获环节的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玉米、花生全程机械化进程,促进我市主要粮食作物实现增产丰收。
各县区政府及农机部门要专门成立秋季机耕作业质量检查小组,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旱田作业质量标准》,做到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责令其返工或赔偿,确保秋季机耕作业质量。
四、通力协作,搞好服务
公安、交通、金融、石油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以大局为重,采取有效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持秋季机耕生产工作。
农机主管部门要科学安排作业任务,协调好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和柴油供应等服务。要经常深入秋耕整地第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作业进度,认真解决秋季机耕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的组织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农机、石油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开通用油“绿色通道”;市、县农机推广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机110”作用,24小时开通服务热线电话,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到作业现场;农行、农村信用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营机户要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全力保障秋季机耕生产所需资金;农机监理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管,为秋季机械化生产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秋季机耕生产中好的经验、做法。
五、强化宣教,搞好督查
各县区政府和农机主管部门要注重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为秋季机械化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召开秋耕整地动员会、现场会,掀起秋季机耕生产高潮。认真挖掘农机化工作亮点,大力宣传农机化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丰产丰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贡献,以及农机系统“创先争优”典型事迹。
各县区要成立秋季机耕生产检查指导小组,通过采取县区自查、市里抽查的方式,切实加强对秋季机耕生产的督促检查。秋季机耕生产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秋季机耕生产工作进行验收,并将秋季机耕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县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农机局也将成立保护性耕作检查验收组,对我市保护性耕作进行验收。
附件:1.阜新市秋季机耕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2年秋季机耕作业计划表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阜新市秋季机耕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如军 副市长
副组长: 张 帆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勇 市农机局局长
成 员:丛长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百平 市审计局副局长
董德胜 市农机局副局长
冯雅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雷志学 阜蒙县农机局局长
张 彬 彰武县农机局局长
附件2
2012年秋季机耕作业计划表
单位:万亩
项目 县区 | 机械收获 | 其中:玉米机收 | 机械整地 | 保护性 耕作 |
阜蒙县 | 190 | 42 | 122.05 | 25 |
彰武县 | 107 | 45.4 | 88.29 | 18 |
海州区 | 0.3 | 0.3 | 0.5 | |
细河区 | 0.8 | 0.4 | 0.3 | 1 |
太平区 | 0.8 | 0.8 | ||
新邱区 | 0.2 | 0.2 | 2 | 1 |
清河门区 | 0.7 | 0.7 | 1.8 | 1 |
高新区 | 0.2 | 0.2 | 1.3 | 1 |
合计 | 300 | 90 | 216.24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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