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01-25 浏览量:11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发〔20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各县区推荐,市政府确定了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4项),现予公布。
阜新是多民族地区,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我市各族人民的创造力、文化价值和审美情趣。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和谐阜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4号)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阜新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阜新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和地区 |
民间音乐 | 蒙古勒津马头琴音乐 | 阜蒙县 |
民间美术 | 聂凤杰烙画 | 海州区 |
朱月兰剪纸 | 细河区 | |
蒙古勒津刺绣 | 阜蒙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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