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转发市教育局阜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1-11-03 浏览量:18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制定的《阜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56号)精神,按照《阜新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发展每一个教师为宗旨,以统一规划、区域均衡、办学条件标准化为基本思路,不断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校本研训水平、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城乡间、区域间、校际间、班际间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市县(区)统筹,以县区为主的原则。市政府统筹规划全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政府具体承担领导、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任务,县区政府是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

2.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原则。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财政、人事、金融等相关部门配合原则。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大对义务教育支持力度,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做好薄弱学校改造、布局调整等工作。要积极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避免造成新的不均衡。

4.注重内涵发展原则。稳步推进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建设现代学校文化,基本消除大班额,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二、总体思路与推进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分期推进,全面发展为基本思路,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切实缩小城乡中小学办学差距,逐步消除薄弱学校,使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学校分批达到《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实现区域内学校校舍、设备、校长教师配置均等化。以中招制度改革为杠杆,以均衡分班为切入点,实行标准化班级建设,实现课堂接受教育机会均等。

(二)推进计划

第一步:到2012年底全市完成双高“普九”任务。

第二步:到2015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2012年细河区;2013年海州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2015年阜蒙县、彰武县)。2011年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建设工作,到2018年底,两县五区(不含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下同)全部进入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行列。

三、工作任务

(一)标准化学校与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建设

1.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

阜蒙县在7个农村乡镇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制)标准化学校,其余28个乡(镇)的初中生全部进城,同时建设28个乡镇寄宿制小学。彰武县从2011年开始分期分批实施农村初中进城工程,到2015年在县城内新建初中6所,完成农村九年制学校初中进城工程。五区农村乡镇到2015年前全部建成九年制(寄宿制)学校。各县区要办好必要的教学点。

2.城乡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与危房改造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学校操场工程建设。

3.内涵建设

到2015年底全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全部达标。课堂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学生课业负担减轻,教育教学质量有较大提高,全部实现均衡分班,逐步落实小班化教学。学生养成良好习惯,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个性特长充分发挥,为未来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4.普及程度

小学实现在校生无辍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指标以内。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区域内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

5.教育信息化

中小学校均完成10兆以上互联网接入,农村中心校以上学校实现“班班通”。信息技术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每位任课教师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并应用于课堂教学。

(二)完善机制,促进区域内教师队伍均衡发展

1.建立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制度和长效机制。制定培训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项经费;建立骨干教师特别是农村骨干教师的培训制度;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实效,切实提高区域内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2.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和考核管理工作。均衡配置城乡中小学编制,根据农村学校寄宿制学生多、班额小等实际情况,适当配置附加编制,通过招聘等形式为农村学校录用合格教师。合理调整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实现城乡学校中、高级职称比例基本一致。

3.建立区域内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原则上,校长每届任期3年,一般不超过两届;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期限为9年,最多不超过12年。2018年前县域内中小学教师要完成第一轮交流工作。

4.建立完善教师工资待遇的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和各项待遇,城乡教师同工同酬,农村教师收入水平略高于城镇教师。

(三)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2.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教师要树立新的课程理念并转化为教学行为,研究和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教师新课程的实施能力和水平。

3.大力发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实施城乡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广泛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缩小校际间教学水平差距,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四)落实弱势群体子女的教育扶持政策

1.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确定接收学校,取消不合理限制条件,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利。

2.建立和完善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学生”机制,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落实寄宿优先等政策,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开展法制教育、亲情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确保“留守学生”健康成长。

3.落实国家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政策。大力开展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加强随班就读的管理和特殊教育资源室建设,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公平均等。

4.建立对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城乡困难群众子女拥有更多学习机会,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学,都能上好学。

(五)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1.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间、地区间、学校间的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2.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对口扶持、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

(六)加强学校管理、建立质量监测机制

1.开展学校管理达标创先活动。各学校都要建立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后勤管理制度、寄宿学生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等,推进民主决策、依法办学,科学管理。

2.改革考试招生、编班制度。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分重点班、快慢班,均衡编班;严格执行区域内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逐步淡化中小学期中期末考试。

3.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和机制。建立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监测制度;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主要内容,细化具体规范要求,把各项规定落实到每所学校,有布置、有督查、有奖惩。对城乡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科学评估。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实现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生、学校安全稳定。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校园文化活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力争每所学校形成特色。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

1.市政府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统筹指导全市工作。财政、人事、规划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来抓,把大力发展义务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

(二)加大经费投入

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要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及时足额拨付。

2.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长效机制,重点加强薄弱学校校舍新建和改扩建,解决设施设备严重短缺、更新改造和教学、生活配套设施不足问题。

(三)落实督导责任

1.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监测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责,对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均衡发展规划实施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各级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制度,逐步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及时通报。

 

附件:1.阜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阜新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表

3.阜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规划表

 

 

 

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阜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树森  副市长

副组长:迟振晨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张宪生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孙文韬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立岩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伟   市人社局副局长

        马春生  市编委办副主任

        王俊波  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叶宁同志担任。

 

  附件2:

阜新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表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阜蒙县

15%

15%

25%

25%

20%

彰武县

15%

15%

25%

25%

20%

海州区

30%

40%

30%



细河区

60%

40%




太平区

30%

40%

30%



新邱区

30%

40%

30%



清河门区

30%

40%

30%



直  属

50%

50%




  附件3:

阜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示范县(区)规划表


2011

2012

2015

2018

阜蒙县

70%双高

实现双高


实现均衡

彰武县

70%双高

实现双高


实现均衡

海州区

70%双高

实现双高

实现均衡


细河区


实现均衡



太平区



实现均衡


新邱区



实现均衡


清河门区



实现均衡


直  属


实现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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