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10-31 浏览量:56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制定的《阜新市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基础教育强县(区)
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阜新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加强我市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坚持育人为本,创新体制,协调发展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为重点,提高质量为核心,稳步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为创建转型示范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完成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基础教育的综合实力得到全面提升,教育水平能够满足社会发展对基础教育的需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及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园)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学前教育普及规范发展。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形成良好的基础教育发展态势。
(二)主要目标: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县域内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到高中的15年教育;
2.义务教育学校分学科教师配置率,小学不低于90%,初中不低于95%;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取得全日制普通学校合格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70%;
4.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占全部高中在校生比重达到65%以上;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达到5%以上。
三、推进计划
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以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为中期目标,统筹规划,以县(区)为主,分步实施,全面发展。
(一)尚未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区)于2012年前实现“双高普九”,同时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二)现已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区),同步规划和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三)到2015年全地区中小学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2018年前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目标;2020年完成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目标,完成《阜新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工作任务。(具体建设规划见附表)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规划和整合县域内基础教育资源
1.县(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和城市建设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实际,科学规划县域内基础教育布局,整合基础教育资源,制定中长期(2011-2020年)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2.中小学校(园)要布局合理,城区消除薄弱学校;新建住宅区要按国家规定,同步做好中小学校(园)的配套建设,并交付教育行政部门使用;社区要建立教育辅导站和学生课余活动中心。要加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础建设,阜、彰两县要独立设置符合农村学生特点的素质教育基地;市区要统筹规划,建立教育功能齐全、综合性强的素质教育基地,实行资源共享。依托幼儿园建立健全早期教育中心、依托特教学校建立健全残儿康复与职业技能训练中心、依托中小学建立健全家长学校。
3.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初中进县城办学,逐步推进县城办初中、乡镇办小学(中心幼儿园)、村办分园的农村教育格局;阜蒙县要完成省定基础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产全部用于公共教育事业,重点发展学前教育。
4.建立健全校长、教师的流动机制,推动区域内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建立健全城区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和农村学校干部、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学习等制度。
(二)强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
要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基础教育强县建设配套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1〕5号,以下简称《标准》)要求,有计划、分阶段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民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育辅助机构的达标工作。每个学校(园)要对照《标准》,造册登记、查找不足、做好测算,做到数据详实、底数清楚。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民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要率先达标;2020年全市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全部实现标准化,辖区内标准化幼儿园数量要达到80%。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
1.2011年全地区中小学实现“班班通”;
2.2015年前,所有中小学按照《辽宁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完成信息化配置,小学、初中生机比为7:1,高中生机比为6:1,中小学师机比为1:1,幼儿园师机比为2:1,标准化幼儿园基本具备通过宽带接收网上资源的能力;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
3.建立和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信息网络平台和资源库,建成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按规定编制配齐学校教职工,严格实行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加强师德建设,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学历水平。202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再分别提高15%、8%、20%、3%以上;校级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强化教师的在职提高,做好教师的本职培训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五年一个周期的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面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教师参加校(园)培训不少于继续教育培训的50%,每位任课教师五年内至少有一周的时间到高层次的培训机构进行提高性研修。在县(区)范围内,建立起胜任、优秀、骨干、名师、教育专家金字塔型教师专业成长梯次结构。建立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教师原则上是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
(五)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1.要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和教育督导部门职责,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教育管理机制。
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制、聘用制和任期制。学校要建立工会工作机制和教代会制度,强化教职工参与干部评议、任免等决策。县(区)成立由专职干部负责,教师为主体的教师委员会,审议重大决策。建立由社区和有关人士参加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完善制度并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县(区)级政府出台《教育发展和学校管理章程》,规范教育经费,依法引入拨付机制、教师引进和分流机制、学校建设及维修机制、校长聘用资格及选用机制,明确政府与学校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学校制订《学校章程》,明确校长、教职工、社区及家长的义务和权利。
2.要强化学校办学质量管理。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教师备课、上课、课后辅导、作业批改、考试等教学流程的质量监测体系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县(区)教师学校要强化教育质量评价职能,依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定期对县域内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包括全科及格率),监测结果要成为校长办学能力的主要依据,向社会公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要做好每年一次的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监测工作,测试结果主要数据要向社会公开。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达成的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预设目标,在参照学生、家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对每所学校开展“进步幅度”评价。
(六)健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体系
要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的管理功能,明确标准,强化其建设、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市、县(区)要建立教育技术装备网络化管理平台,实时管理和监测评估,实现账、物管理一体化。
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具、中小学自制教具的研究、培训、评展、推荐工作,并把参评结果作为评价中小学(园)教育教学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健康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区),按照《规划》和《标准》加大师资、办学条件、生均公用经费均衡配置的力度,做好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探索学区化管理,消除薄弱学校,缩小并消除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规范发展。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公办园举办分园、兼并弱园或联合办园。积极扶持公办幼儿园,加强乡镇中心园建设,做到每个乡镇有一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行政村可独立建园。
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通过标准化学校建设,优化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手段,不断提升普通高中的办学质量。通过学校校本特色学科建设,创新我市普通高中发展模式,到2015年将办成1-2所特色高中,2020年前办成3-5所以艺术、体育、三语教学等为发展方向的特色高中,省级示范高中由6所增加到8所,省级示范高中在校生比例由2010年的58%增加到65%。在减少平均班额的基础上合理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校均规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
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少数民族“三语”教学质量,强化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制定优惠政策,加强少数民族“三语”教学的师资配备、培训和教研工作,保障少数民族教师编制,提高少数民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提前实现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推动特殊教育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9〕4号)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儿义务教育,到2015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2年教育,全市三类残儿入学率达95%以上,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增强残疾人的就业能力。
(八)全力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内涵发展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改进德育的方式方法和评价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体系,充分发挥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基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探索与课改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策略、方式方法和手段。深入开展具有我市地区特点的“自主高效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实行小班化,中小学基本班额为45人,农村小学30人左右即可开班,“三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校(班)班额可适当放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禁以各种考试成绩为教师、学生公开排名次,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控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坚持均衡分班,阳光操作,严禁以各种名义办“重点班”。
3.积极推进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每校制订出体现学校3—5年持续发展的规划并严格执行,校长要用先进的办学理念引领学校内涵发展。开展适合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的校内外活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提高中小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和适当干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到2018年,基础教育学校(园)全部达到校园环境艺术化标准。逐渐形成 “学校有特色,校长有理念,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办学形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县(区)政府要结合《规划》和本方案,把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规划制定县域内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方案,制定本县(区)《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区)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有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进程。
(二)落实经费投入。县(区)政府要保证国家、省定教育经费标准的落实和教育费附加的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要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用于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要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中小学幼儿园的仪器设备、图书配备。县(区)政府要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社会力量,成立标准化幼儿园,加强对农村困难家庭和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幼儿和残疾儿童实施资助工作,逐步提高家庭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县域内要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教育管理格局。完善检查评比方法,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对学校(园)的检查评比活动,要本着“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减轻负担”的原则,整合各种评比检查,由教育督导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乡镇中小幼儿园列入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园长享受小学校级待遇,保证园长和骨干教师编制的配备,建立制度保障非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职务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在继续实施公费生指标到校的同时,实行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区)招生。逐步探索中考成绩等级制呈现方式改革,逐步弱化中考,强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对落实新课程改革的导向功能,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和结果的使用。
(五)建立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奖励制度。市政府对如期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和基础教育强县(区)工作目标的县(区),实行以奖代补。
(六)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市、县(区)政府要重视教育督导部门作用的发挥。在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过程中,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省定标准化学校评价标准、义务教育示范县(区)评价标准和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标准,制定评估检查方案,对学校和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在基础教育强县(区)督导评估中,健全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教师进修学校的监督工作制度,对未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
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