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印发阜新市2011年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1-04-04 浏览量:307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稳定就业形势,促进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2011年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2011年就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促进就业工作深入开展,确保2011年各项就业任务目标完成,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1.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2.返回生源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总体就业率不低于75%,有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5%,参加省级“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200人。

3.各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同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

4.就业技能培训操作规范,全年培训城乡劳动力2.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远程培训工作站运行良好,开通率100%。完成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验收工作;启用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系统。

5.切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扶持创业带头人300人,带动就业1800人,创业培训13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0万元,当年到期回收率不低于95%。通过省级创业城市评估验收。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同级财政保证创业孵化基地费用的政策要求。

6.加强就业基础管理,启动实施《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年内完成《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换发工作,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享受“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全部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按照《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就业、失业登记全省范围内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确保统一软件的应用和本地区相关硬件设备的配备。

7.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达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乡镇、村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率达到100%。

8.实现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就业信息网络全覆盖,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实现岗位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联网,以市为单位应用就业管理服务统一软件,与省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按照人社部关于建立就业失业监测制度的要求,及时上传规定的数据信息和空岗信息。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万人,个人缴费记录建账率达到100%,省级调剂金按时上解率达到100%,失业保险金发放达到省规定标准。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新一轮促进就业扶持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中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突出扶持个人自主创业。对符合扶持条件人员,从事相关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扣减应缴纳的税费。二是突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部分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并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扣减应缴纳的税费。

认真做好2011年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工作,继续扩大资金筹集规模。就业专项资金筹集规模达到上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

(二)围绕项目开发岗位扩大就业

1.开展人力资源队伍建设情况调查。1—4月份,重点开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力资源队伍建设情况调查,统计企业用工需求总量,建立企业用工需求与岗位对接服务的长效机制。主要采取问卷调查、重点企业实地走访、召开企业法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建立规模企业人力资源数据库。

2.积极搭建好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平台。缩短市场集中招聘周期,增加招聘场次,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二、四、六开设三期招聘专场。以“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服务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为载体,为企业和求职者开办各类专场主题招聘洽谈会、招聘说明会。实施激励政策,鼓励职业中介机构为企业招聘人员。凡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一次为规模以上企业招聘务工人员30人以上、工作期满3个月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即可向市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按1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3.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到产业基地企业转移就业。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储备数据专库,结合产业基地用工需求制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到产业基地就业工作方案》。二是以阜蒙县、彰武县为示范基地,重点实施“村组织输出—乡镇开展培训—产业基地企业聘用”的“一站式”转移就业模式,组织企业与就近乡镇、村形成一对一的用工组合,签订《劳务供需对接合作协议》,定期与基地企业开展劳务交流,及时掌握劳务供需情况。 三是对组织人员到产业基地企业就业的村、乡镇、县区职业介绍机构给予补贴。四是建立集求职登记、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务工洽谈、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后勤食宿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多元化、立体式综合就业服务。

4.鼓励支持企业改善职工待遇和建设企业文化。鼓励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职工工资;鼓励企业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加强劳动保护,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

(三)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一是以社区为载体,对全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低保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现状,按毕业年限建档归类,建立数据库。同时,积极开发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推荐安排一批困难家庭离校三年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是继续实施省级“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建立一批新的见习基地,拓展见习岗位范围,安排大学生见习200人。三是利用好国家、省、市有关就业政策,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就业。继续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做好“三支一扶”落实工作。四是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服务力度,推进毕业生尽快走上工作岗位。在七、八月份即毕业生离校之前,举办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平台;举办大专院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组织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毕业生,今年拟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6次。五是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提供免费推荐就业岗位、免费进场洽谈、免费登记入库等综合服务,免费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培训业务等咨询服务,并设立“特困毕业生求职登记处”,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方式现场免费向用人单位推荐,一帮到底。六是常年举办毕业生网上招聘会。在阜新人力资源网上开辟毕业生就业专用通道,发布个人求职信息、查询、检索招聘岗位信息。常年举办“阜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洽谈大会”,同时还参加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服务月、网络服务周、网络招聘大会等活动。七是举办毕业生择业讲座。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联合高校做好离校前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社会,了解企业,提升择业能力。指派专人,采用现场咨询、上门讲述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就业指导,提高应聘成功率。

(四)深入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形成全民创业工作格局

一是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创业指导服务体系,组建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创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通过各级创业服务窗口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评估等服务。二是强化放宽准入领域、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收费行为、解决创业场地、加大金融支持、给予税费优惠、实行创业补贴、增加资金投入、强化创业保护等政策支持体系。三是健全创业培训体系。顺应我市产业结构提升和经济转型发展的需求,全面提升创业实训能力,将创业培训与普惠制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阳光培训、职业学校开展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创业培训质量,提高创业培训成功率。四是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解决企业初创阶段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各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促进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发展。五是多种形式营造创业氛围。举办“阜新市首届创业文化节”,成立“创业指导协会”,编辑出版《阜新创业指导手册》、《阜新市创业者风采录》。开设创业服务热线(创业培训服务热线为2819633,创业政策咨询服务热线为2819632),安排专人接听、记录,为创业者提供服务。

(五)突出培训工作重点,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工作有机结合

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建设对技能人才需求的实际,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确定重点专业(机械加工类)培训1000人,培训补贴按照省培训补贴标准从就业资金中列支;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一户一技工”培训800人,培训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执行;围绕玛瑙产业开展玛瑙培训1200人,培训补贴标准按400元/人执行。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凡属国家就业准入工种和我市重点产业、“一户一技工”、玛瑙加工及特殊服务业开展的普惠制就业培训,均纳入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范畴。凡首次参加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此外,各定点培训机构与理论教室及实训场地必须设置远程视频监控。

(六)全力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以“就业援助月”活动为起点,全年持续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对基层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所、站要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4050”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复员军人、失地农民等大龄就业群体的数量、技能状况、就业愿望。对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且对岗位不挑不拣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在20天内帮助其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对经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3次以上,本人不接受推荐的岗位或用人单位同意聘用但本人不愿应聘而造成不就业的,将注销其零就业家庭资格。

二是继续落实公益性岗位援助和“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援助政策。要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要结合签订新一年劳务合同,对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和上岗条件进行核实,对已不具备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人员予以清退。二要实行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挂牌制度。三要市、县区及用工主体单位实行互动,全方位开展公益性岗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要实行公益性岗位管理例会制度,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得到岗位援助。要确保“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落实到位,加强享受“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的日常管理,做到数据实时动态管理;要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社保补贴及时发放。

(七)启动实施《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要精心组织,启动实施《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研究制定《阜新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明确发放对象、发放条件、发放流程、数据管理等工作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就业失业登记证》意义、目的,使广大群众广泛认知、积极配合。按照省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化管理要求,应用和配备统一软件硬件设备,做好发放基础准备工作。7月份正式开始《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换发工作,年底前,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全部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建立相关数据库。

(八)强化管理,完善城乡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按照“六到位”标准,到2011年底前,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社区(村)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强化基层劳动保障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场地到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所(站)具有独立的面积在10平米以上的办公场所。二是编制到位,全市统一核定所(站)平台人员职数。三是人员配备到位,对上岗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建立补员制度。四是经费到位,从就业资金中按月定额拨付办公经费。五是制度到位,结合新形势,修订所(站)平台工作制度和人员工作职责。六是工作到位,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所(站)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要加快县区及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重点扶持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使信息化的就业服务手段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也使各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业务通过信息网络向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延伸。

(九)夯实基础,强化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逐步夯实参保及个人缴费记录等基础工作,确保完成省失业保险的扩面指标。要加强领导,实施参保扩面目标责任制。将扩面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区。严格审核申报制度,参照养老保险申报数据核定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积极与劳动监察部门协调配合,对重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依法强制参保。积极与地税部门协调,对参保单位进行排查,对只缴费而未登记参保的单位进行业务规范,夯实参保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做实个人缴费记录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奖惩办法

继续将就业工作各项工作目标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就业工作和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坚持就业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继续实行和完善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把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具体工作目标。政府鼓励有能力的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安置各类就业人员,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助就业工作。要加强就业信息宣传工作,建立我市就业信息工作联络员制度,围绕就业工作重点,办好《阜新市就业工作简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就业工作动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基础。


要完善就业工作的奖惩办法,市政府对各就业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继续实行奖惩制度,责任人为各责任单位行政“一把手”、班子分管成员、具体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各1人。年末,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就业目标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超额完成就业责任目标的单位,每超额一人奖励100元;对未完成就业工作总体目标的单位,每少1人罚100元,本年度取消评选先进资格,绩效考评降一等。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支。对就业工作突出的非责任目标单位,年终一并考核兑现。

 

附件:2011年就业责任目标分批表

 

 

  附件:

2011年就业责任目标分批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城镇

就业
(人)

扶持创业带头人(人)

创业带动就业(人)

转移城乡劳动力(人)

转移

城镇

劳动力(人次)

转移

农村

劳动力(人次)

有组织转移农村劳动力到本市产业基地企业就业(人次)


  

50000

300

1800

200000

10000

190000

20000

1

阜蒙县

4100

50

300

107500

500

107000

10000

2

彰武县

4400

50

300

70500

500

70000

6000

3

海州区

9400

30

180

3500

1500

2000

1500

4

细河区

5700

25

150

3500

1500

2000

1000

5

太平区

7500

25

150

3500

1500

2000

1000

6

新邱区

4100

25

150

3500

1500

2000

500

7

清河门区

3500

15

90

3500

1500

2000

500

8

经济开发区

2100

5

30





9

高新区

1400

5

30





10

市总工会

4900

30

180

1500

500

1000


11

团市委

2500

20

120

1300

300

1000


12

市妇联

2600

20

120

1300

300

1000


13

阜矿集团

2800



40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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