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印发阜新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1-03-14 浏览量:44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2011年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责任落实、依法监督,继续降低全市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向好,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任务目标

要在巩固2010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生产各项责任的落实。达到“四个明显”、“一个转变”,即: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要安全”转变。

三、工作内容

在继续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开展以下工作:

(一)物质条件保障责任。企业要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要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要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要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要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企业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企业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企业要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知识竞赛活动(3月至6月)。以答卷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担负主体责任的掌握程度进行检验考察。4、5月份下发试卷,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收回答卷,并由各县区及有关部门推荐企业参加全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

2.开展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工作(4月至11月)。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程”,由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实施培训,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发证。计划完成各种培训人员63500人,其中:企业负责人600人,安全管理人员600人,特种作业人员2300人,从业人员6万人。培训教育要着眼于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使广大从业人员得到尽数培训,实现“全员培训”的目标。

3.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执行安全文化建设标准,筑牢企业安全文化之魂。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努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要强化对已命名的省级、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后续管理,按照示范企业的标准,开展对照检查,对不符条件的企业取消其命名。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治理行动

1.开展督查提高活动(3月至12月)。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所属企业按照强化的7项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要制订年度监察执法计划,编制检查表格,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直到隐患消除。

2.开展专项治理行动(3月至12月)。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民爆器材等高危重点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排查治理”、 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劳动防护用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等执法专项行动,杜绝先天性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3.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3月至12月)。指导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设立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并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并向相关单位、人员和周边群众公告。

(三)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的经验,在其它工矿商贸企业逐步推广。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现代管理方法,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夯实企业基础工作。

2.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推广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危险工艺监控。鼓励各类企业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在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将安责险纳入新发、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明确任务,切实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经验,通过各种方式,适时宣传和推广,用典型来带动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树立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好的典型企业,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活动开展。

(三)加强督导,不断推进。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和《阜新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总结表彰,巩固深化。市政府将在年底对此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奖励先进,树立典型,巩固深化“强化年”取得的成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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