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国务院 <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7-24 浏览量:143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2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其目标任务已全部纳入2020年政府绩效考核,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

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一、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

1.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5.5%左右。

具体指标: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6.2%左右。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具体指标:完成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预期调控目标。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具体指标:进出口增幅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具体指标:完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与全国平均整体比例基本一致。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

具体指标:压实风险责任,稳妥处置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完成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监测,巴新铁路项目战略重组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具体指标:1.单位GDP能耗下降不低于全省完成值。2.与2015年相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16.5%、17.2%、13.4%、8.8%(最终结合生态环境部下达的2020年度目标对应调整)。

牵头领导:郝建军、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7.今年赤字率拟按3.6%以上安排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决不允许截留挪用。

具体指标:配合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争取和项目储备工作。

牵头领导: 郝建军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

8.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导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

具体指标: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各项贷款实现稳步增长。完成召开政银企对接会6次,推动企业获得有效贷款支持。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9.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财政、货币和投资等政策要聚力支持稳就业。努力稳定现有就业积极增加新的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各地要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

具体指标:1.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完成全年就业补助资金指标下达,针对疫情对就业影响情况,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完成全年就业优先政策在我市的落实工作。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文件。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10.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增加扶贫投入强化扶贫举措落实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

具体指标:完成65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稳定脱贫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11.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具体指标:1.完成本市域2020年度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任务及2020年度生产和闭坑矿山的主体工程。2.完成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92天以上,PM2.5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国考断面无劣五类;水十条考核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加强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具体指标:1. 全面完成“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工作台账各项节点任务。2.制定完善本地区方(预)案:政治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方(预)案;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方(预)案;外交事务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方(预)案;社会稳定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方(预)案;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方(预)案;舆情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方(预)案等各类风险隐患工作方(预)案。3.化解隐性债务12.8亿元。4.完成对M贸易保持在合理区间目标,稳住对M贸易基本盘;建立重点涉M企业台账,实现重点涉M企业动态跟踪和风险监测。

牵头领导:郝建军、陶桂芳、邵希默、分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

13.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

具体指标:1.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会同税务部门及时做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我省的落实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财税部门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确保相关企业及纳税人及时享受相关政策,确保完成全年减税降费工作落实。2. 12月31日前,继续严格执行下调养老保险费率政策。3. 落实去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税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费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完成对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和落实;汇总政策执行情况,完成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报告。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4.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具体指标: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会同税务部门及时做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我省的落实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财税部门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确保相关企业及纳税人及时享受相关政策,确保完成全年减税降费工作落实。2. 12月31日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及时总结有关工作情况3.落实2020年出台的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等税费优惠政策,完成对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和落实,降低企业税费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5.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并予政策支持。

具体指标:落实辽宁省缓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压力的落实措施。(牵头单位指标相同)

牵头领导:郝建军、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6.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

具体指标:完成2020年本市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7.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

具体指标:督促各银行机构将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至明年3月底。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稳步增长。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8.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具体指标:鼓励国有大型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增长40%。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9.促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

具体指标:1.完成全年信用信息征集工作。2.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发债融资。完成市政府与中天证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债权融资工作。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0.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打击恶意逃废债。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具体指标:督促银行机构合规经营,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增强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任务,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1.今年高校毕业生达874万人要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高校和属地政府都要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聘。

具体指标:12月31日前,一是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出台本地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文件,出台做好本地区就业经办服务有关政策文件;二是按照省有关要求,印发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聘有关文件。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22.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

具体指标:按时完成2020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安置质量不低于去年。完成全省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年度移交安置任务。完成全员适应性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和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参训率分别达到100%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与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机制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状况、需求台账;建立市本级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目录;市级培育5个签约合作协议企业,至少建立1家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建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开展线上线下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举办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对接签约合作企业工作。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3.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

具体指标:按照省统一要求,出台配套文件,确保本地区将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24.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

具体指标:1. 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4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2.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助残日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开展招聘会等形式帮扶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牵头领导:郝建军、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25.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

具体指标:1.严格执行省有关政策,并抓好贯彻落实,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障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落到实处。对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并全部取消。2. 12月31日前,严格执行省有关政策,并抓好贯彻落实,保障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6.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

具体指标: 完成24处城市建成区新增流动摊贩经营场所设定工作。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7.资助以训稳岗拓岗,加强面向市场的技能培训,鼓励以工代训,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

具体指标: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下达的任务指标,出台新一轮本地区配套政策,今年职业技能培训1.9万人次以上。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28.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调整措施、简化手续,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具体指标:1.形成市本级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市本级清理“变相审批”事项目录并公布。3.组织指导各县(区)政府完成向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梳理编制完成乡镇(街道)基本政务服务事项目录。4.梳理完成市县级第二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进行公开,完善相关事项服务指南;建立相关投诉监督和整改落实闭环管理机制。5.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各市县事项达到50件。6.按照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各市县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全部开展“好差评”工作,并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完成与国家系统对接工作。7.各市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应做到“应上尽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涉密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8.依据《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落实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工作。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9.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

具体指标:在落实《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法律法规等未作出明确禁止或限制的场所,原则上不得限制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0.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具体指标:推动大中小企业产品及产业链对接。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符合本地发展情况的产业链对接活动,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里相关对接活动,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1.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具体指标:全年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情况报告。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2.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具体指标:1.部门监管信息归集覆盖率完成90%。2. 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牵头领导:郝建军、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3.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

具体指标: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地区城商行和农信社改革实际,配合做好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全省城商行和农信社改革有序推进。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4.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具体指标: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加强企业直接融资的宣传和指导,金凯化工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5.强化保险保障功能。

具体指标: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强化与市保险协会、保险公司的对接合作,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6.赋予省级政府建设用地更大自主权。

具体指标:定期上报国务院授权用地报件受理情况,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7.促进人才流动,培育技术和数据市场,激活各类要素潜能。

具体指标:1.完成阜新移动公司数据中心项目建设。2.完成“兴辽英才计划”组织申报工作,全年引进国外高精尖人才2人;2020年度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同比增长15%,全年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3.7亿元。

牵头领导:郝建军、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8.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

具体指标: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扫尾工作。支持驻辽央企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9.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

具体指标: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0.限期完成清偿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的任务。

具体指标: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清欠目标工作任务,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剩余的无分歧欠款逐项制定清偿计划,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41.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具体指标:1.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形成全市政府失信问题台账,制定一事一策解决计划,逐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政府失信行为。2.深化项目管家制度建设。提升项目管家工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项目管家工作制度信息化管理工作。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2.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指标:1.加快推进阜新力达钢铁铸造有限公司智能铸造项目,年底前达到试生产条件。2. 按照《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手册(2020版)》,对本市工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调度,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汇报,及时掌握投资完成和项目进展情况,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好项目融资、要素保障等实际问题,对工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总结。

牵头领导:郝建军、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3.大幅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具体指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推动全市制造业贷款实现稳步增长。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4.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智能制造,培育新兴产业集群。

具体指标:1.推进东北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项目累计验收率达到50%;分析、总结全市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情况。2. 制定本地区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有关文件,加强政策和规划引导,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完成为本市纳入省100个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库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牵头领导:郝建军、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5.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具体指标:推荐1—2家特色突出、示范性较强的电子商务直播基地。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6.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

具体指标:根据立项文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任务合同书并指导实施。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7.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发展会研发机构,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民生科技。

具体指标:申报组建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完成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组建。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8.深化国际科技合作。

具体指标: 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在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研究、技术转移、科研人员交流等方面国际合作。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具体指标: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680件或发明申请量达到647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统计为准)。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0.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畅通创新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

具体指标:根据立项文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任务合同书并指导实施;年底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政策宣讲(培训),编印发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政策文件选编,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和鼓励创新的政策氛围;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年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项。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1.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具体指标:分析、总结省级示范基地建设情况。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2.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增加创业担保贷款。

具体指标:支持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完成全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近3亿元,笔数达3500笔以上。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53.推动消费回升。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

具体指标:1.扩大节日消费,国庆黄金周期间重点监测的商贸企业销售额高于限额以上企业增速;推进落实各市2020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2.制定完善扩大消费实施方案,建设1个文旅消费集聚区。

牵头领导:陶桂芳、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4.促进汽车消费,大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具体指标:1.完成2020年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停车场投入使用。2. 全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汽车促销活动,在汽车促销活动中充分突出新能源汽车元素,激发汽车消费活力。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5.发展养老、托幼服务。

具体指标:1. 全省普惠型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2%,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 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3. 落实辽宁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属地工作。

牵头领导:林艾民、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6.发展大健康产业。

具体指标:1.完成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和彰武县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下达,并确保上述项目开工建设。2.完成新创建至少1家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或健康养老示范单位。通过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和健康养老单位省级验收,辖区内至少有1家单位成为省级示范单位。对2019年已培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和健康养老单位进行考核指导。

牵头领导:郝建军、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7.改造提升步行街。

具体指标:提升商业步行街1条,客流量、营业额分别增长10%。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8.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

具体指标:至少认定1个市级农村电商示范县、1个市级农村电商示范基地(园区)。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合作,培育3个本地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组织开展各类农村电商培训。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9.要多措并举扩消费,适应群众多元化需求。

具体指标:培育建设2个夜经济重点街区。推动建设改造连锁生鲜超市、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网点5个。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0.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

具体指标: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1.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具体指标:1.完成“数字阜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出台阜新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并建立项目储备库。2. 制定出台本地区推进5G发展相关文件。确定“5G+工业互联网”建设示范园区。开展“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建设,加快5G在各类园区的应用部署,扩大5G网络建设和应用规模。

牵头领导:郝建军、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2.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

具体指标:完成建设改造供暖老旧管网52.6公里、供水管网45公里、排水管网6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其中县城供暖、供水、排水管网分别 2.6公里、25公里、0.51公里。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3.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

具体指标: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35个小区完工。出台加装电梯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4.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具体指标:1.阜新至奈曼高速公路开工建设。2. 开展清河门净水厂、彰武净水厂工程建设,年底前具备通水条件。

牵头领导:林艾民、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5.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要优选项目,不留后遗症,让投资持续发挥效益。

具体指标:PPP项目储备质量不断提高,推介项目力度不断加大。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6.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具体指标:结合省、市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阜新市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完成方案中制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不断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7.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无障碍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

具体指标:完成《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确定的各项任务;保持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住宅用地价格、住宅租赁价格的波动幅度在年度调控目标内;基本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拆“回迁难”问题;县城商品住房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8.促进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具体指标:落实各项扶贫产业,全市未脱贫人口659人及年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贫困人口20818人产业发展全覆盖。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9.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深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具体指标:完成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柴油车监督抽测率达到50%。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70.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具体指标:1.完成22个村环境综合整治和8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主体设施建设。2.阜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常运行。市(含县、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完成城市公厕新建改造10座和新增内厕开放16座。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71.加快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具体指标:根据省政府和省领导小组的部署,各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对本地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倒排时间表,细化工作安排,每月定期跟踪调度工作进展,积极做好验收工作,协调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搬迁改造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一律予以关闭。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72.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具体指标:1.支持节能技术改造、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2.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辖区内的环保相关企业,完成辽宁省环保产业调查。开展燃煤电厂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完成环保电价补贴政策执行要求;完成总量确认工作,为环保产业发展拓展空间。

牵头领导:郝建军、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73.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具体指标:1. 推进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依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刑事案件破案率达90%以上。2. 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场所,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经营利用场所,做好禁食用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3.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相关决定,加强监管,严惩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牵头领导:林艾民、邵希默、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74.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具体指标:1.完成2020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投资专项资金争取工作。2.完成2020年度闭坑矿山治理工程的主体工程。

牵头领导:郝建军、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

75.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攻坚力度,对外出务工劳动力,要在就业地稳岗就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

具体指标:1. 12月31日前,按照省统一要求,出台有关配套政策,实现外出务工劳动力在就业地稳岗就业。2. 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3.通过落实低保、临时救助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59周岁参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等各项生活保障措施,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

牵头领导:郝建军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76.强化对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

具体指标:1.完成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2. 完成落实各项扶贫产业,全市未脱贫人口659人及年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贫困人口20818人产业发展全覆盖;细化农村低保政策,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农村低保。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77.搞好脱贫攻坚普查。继续执行对摘帽县的主要扶持政策。

具体指标:完成各项排查督查检查,发现全市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并完成整改。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78.着力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提高复种指数,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增加产粮大县奖励,大力防治重大病虫害。支持大豆等油料生产。

具体指标: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25.91万亩;在不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粮食产量达到39.1亿斤以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79.惩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

具体指标:1.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完成2020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统一进度要求,完成2020年底前国家要求上报的土地卫片核定处置工作,处置率达100%。2. 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25.91万亩。

牵头领导:林艾民、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0.培育推广优良品种。

具体指标:加强农业新品种选育示范,引进试验示范农业新品种10个。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1.深化农村改革。

具体指标:完成市级承包土地确权数据库质检工作,并汇交到省;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开展家庭农场典型宣传工作,每市不少于2个典型;组织开展土地承包仲裁员培训不少于1期。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2.加强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恢复生猪生产,发展畜禽水产养殖。

具体指标:认真贯彻国家、省及指挥部文件要求,按规定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防疫工作实地检查,压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排查、消毒灭源、调运监管等关键防控措施;生猪存栏恢复到2017年的90%以上。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3.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

具体指标:推动建设改造连锁生鲜超市、菜市场等零售网点5个。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4.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

具体指标: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对任务进行分解。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5.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支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以工代赈规模,让返乡农民工能打工、有收入。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具体指标:1. 12月31日前,按照省统一要求,出台配套政策,对农民就近就业创业给予政策支持;出台有关职业技能培训配套政策,将农民纳入培训范围2.完成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660人以上(资金另行下达);开展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工作,完成日常调度。

牵头领导:郝建军、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86.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具体指标:12月31日前,2020年本地区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应不低于98%;实现五项制度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对查实的欠薪违法案件,做到“两清零”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87.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加强农户社会化服务。

具体指标:完成省下达的家庭农场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任务;完成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114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面积完成36.8万亩。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8.支持农产品深加工。

具体指标: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和投资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调度。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9.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政策。

具体指标:完善本地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审批工作,编制审批指南,形成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要件清单及相关材料格式文本。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90.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具体指标:与全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全面对接并投入运行;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典型推荐工作;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全市90%以上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登记赋码颁证工作。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91.增加专项债券投入,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具体指标:完成省级美丽示范村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92.促进外贸基本稳定。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具体指标:进出口增幅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完成落实我省对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支持政策,促进本市的外贸企业充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93.推进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筹办好第三届进博会,积极扩大进口,发展更高水平面向世界的大市场。

具体指标:全市组织不少于20家采购商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进口成交,引导境外消费回流,促进消费增长。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94.积极利用外资。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具体指标:参加全省外资业务培训会,学习贯彻《外商投资法》。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95.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具体指标:组织参加全省外资业务培训会,宣传贯彻《外商投资法》。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96.引导对外投资健康发展。

具体指标:加强对外投资真实性审核,推进备案流程无纸化。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97.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持生命至上,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具体指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率、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加强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县(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98.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具体指标:充分发掘疾控机构内非流行病学专业人员的潜力;扩充流行病学调查人员;100%的县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具备痰培养能力;能够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复核质控通过率100%。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99.用好抗疫特别国债,加大疫苗、药物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增加移动实验室,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强化基层卫生防疫。

具体指标:完成本市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方案,建设项目储备库。按国家要求落实2020年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00.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具体指标:各市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并独立设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人员转隶,优化岗位设置,配齐配强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开展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0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具体指标:按照“共筑防线 同心抗疫——爱卫行动”活动要求,完成年度爱国卫生月、已命名国家卫生城镇自查、病媒生物达标考核、公共卫生等传染性疾病科普知识宣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倡导等工作,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目标较上一年度不低于2个百分点。完成2016—2018年由爱卫会牵头完成的农村卫生厕所使用情况的排查整改。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02.要大幅提升防控能力,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坚决守护人民健康。

具体指标:各地至少组织1次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演练;全年无漏管密切接触者患新冠肺炎;对全部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照国家防控方案进行严格管理。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103.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具体指标:组织对参加国家、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之外的二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县域就诊率达到90%。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04.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具体指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做好市以下财政补助资金配套和拨付工作。实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定点零售药店应用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05.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

具体指标: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受疫情影响调查,多方争取资金对医疗机构给予扶持。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06.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具体指标: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8%以下。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07.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具体指标:完成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任务,与省平台全面对接。完成基层系统、家庭医生系统、妇幼系统部署、升级改造,按要求报送数据,并实现数据共享。至少有一家公立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正式上线运行。市级医联体牵头医院加入省远程诊疗平台。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08.提高城乡社区医疗服务能力。

具体指标:完成“优质服务基层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09.推进分级诊疗。

具体指标:每个市增加建成富有成效的城市医联体1个。完成“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覆盖所有县;所有县至少有1家县级医院达到国家规定基本标准;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卫生院。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0.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

具体指标:完成2020年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任务;全年完成不少于10项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完成辖区内5个中医质控中心设置,并开展质控工作;市、县两级设置公办中医医疗机构;出台各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60%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1.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具体指标:不发生社会影响严重的涉医案件和行业乱象。辖区医疗纠纷数量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2.严格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安全。

具体指标: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本地区幼儿园和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达到100%,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明厨亮灶”达到100%;完成本地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任务;完成本地区规定数量的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建设;完成省市场局部署的本地区年度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在本地区全面推行网络餐饮“食安封签”;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加强保健食品经营规范化管理,完成至少6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达到示范标准的任务目标。

牵头领导:分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3.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坚持立德树人。

具体指标: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工作任务;推动各市域内优质学校帮扶乡村学校覆盖率达50%;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应学尽学。开展中小学好作文网络征集展评活动。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4.有序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和中高考工作。

具体指标:落实疫情防控和中小学2020年春季开学后“停课不停学”工作各项要求。开展组织完成本地区中考命题、考试管理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教师教学水平。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5.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普惠型学前教育,帮助民办幼儿园纾困。

具体指标:普惠型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2%,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底前,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各县(市、区)发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完成民办教育年检工作。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6.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要稳定教育投入,优化投入结构,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让他们有更光明未来。

具体指标:确保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正常运转。招生职普比达到大体相当。完成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完成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100%;完成中小学(含教学点)带宽100Mbps以上接入率100%;完成中小学(含教学点)多媒体教室率95%;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使用方备案达到100%。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7.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提高中央调剂比例。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具体指标:1. 执行省级统筹政策,落实省市缺口分担主体责任。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 12月31日前,严格执行省级统筹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3.配合人社部门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完成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情况分析。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8.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政策。

具体指标:完成辖区内基础数据核查工作,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下发的提标文件,完成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升,进一步改善部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19.做好因公殉职人员抚恤。

具体指标:完成烈士评定申报和市本级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复核工作;完成落实全市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等因公殉职人员的抚恤工作。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0.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具体指标:12月31日前,出台本地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配套文件,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1.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

具体指标:完成本地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5%和7%以上。组织本地区学习掌握《辽宁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辽宁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2.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救助。

具体指标:完成组织本地区加强临时救助,落实价格联动机制,做好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3.要切实保障所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民生也必将助力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敢创业。

具体指标:完成本地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5%和7%以上。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4.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具体指标:完成第十一批省级革命类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数量1处;出台1—2项有利于本市非遗保护传承的文件,加强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5.加强公共文化服务。

具体指标:完成建设村文化广场50个,形成村文化广场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完成县级文化馆总分管制2个、图书馆总分馆制2个。

牵头领导: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6.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

具体指标:完成“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经验总结、完成50个社区志愿服务站。

牵头领导:林艾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7.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具体指标:1.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完成年度农村妇女“两癌”“孕优”项目检查工作任务,“两癌”年度目标任务量完成率达100%,“孕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90%以上。2. 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残疾人信访工作,通过领导下访、残疾人来访、12385热线、民心网及其他渠道转(交)办等形式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林艾民、陶桂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8.完善信访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具体指标:11月30日前,每个市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办案量不少于1000件。各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成率100%,实现乡村全覆盖。

牵头领导:邵希默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9.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具体指标:落实普查经费;完成普查员选聘;完成普查登记;完成阶段性数据处理。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30.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洪涝、火灾、地震等灾害防御,做好气象服务,提高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

具体指标:完成《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制定工作;完成2020年度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调查报告公布工作;完成本地区制造业企业调查摸底,建立监管台账;完成本地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互查交流活动;每季度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完成本地区有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2020年度应急演练工作;出台本地区《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市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指挥组织体系;完成森林防火期防灭火督查检查工作;建立本地区灾害信息员队伍,明确市、县级应急部门灾情管理责任人、乡镇(街道)具体责任人和村(社区)灾情信息员;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县级专业扑火队伍建队率达到80%;全年值班值守工作,无漏岗、人员分岗和临聘人员替班现象。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131.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具体指标:完成本地区“五化”示范矿山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本地区高风险矿山会诊排查工作;完成储存单元三、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要实时监控视频图像和预警数据接入监测系统任务;完成第二轮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完成对县区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制造业企业标准化创建30户;完成本地区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报送四个清单(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动态更新情况;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郝建军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132.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治理能力。

具体指标:1. 完成本地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完成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及舆情回应工作;确保本地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长期达标。完成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 各市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报送整改报告。

牵头领导:邵希默、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政府

133.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具体指标:按时完成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期办复率达到100%,应满意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胡国勇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


图解——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国务院 <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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