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15 浏览量:42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刘兵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国资发〔2020〕20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
按照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经市国资委党委同意,现将《阜新市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项目化推进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打造“时时好、处处好、人人好、事事好”的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振兴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承载起国有企业的社会担当,从每个企业,每个车间、部门、服务窗口和每名职工做起,树立国资国企优良的外部形象。要强化行业自律、提升城市形象,完善信用体系,诚信守法经营,做出国有企业表率,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健全完善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强企业法律体系建设,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严格工作流程,合法合规经营,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依法依规对闲置资产进行有效盘活,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引导督促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意识,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建设高效干部队伍
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人员培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干部服务效率,打造专业化的国资国企干部队伍。要在营商环境一线锻炼使用干部,把作风最好、素质最高、本领最强的骨干派到窗口一线。注意抓典型树标杆,工作中要努力创造和发现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加大典型事迹及人物宣传力度。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阜新市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瑛
副组长:赖长林、张忠良、韩树忠
成 员:市属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综合法规与维稳安监科。
各企业集团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企业集团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同时通过层层动员,在全系统大力倡导人人是形象,人人是营商环境的理念,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到每位员工,以最大的诚意提供最优质服务和高质量产品。要加强工作研判,提出建议措施,协调推进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三)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要积极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和专业素养,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政策享受率。要加强信息采集和稿件撰写力度,精心组织策划报道,通过各类媒体发声,提高政策的精准宣传,强化宣传效果。
(四)强化监督检查指导
进一步加大对各集团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检查力度,市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企业集团,机关各科室要加大信息撰写力度,及时整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项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情况并形成信息,通过邮箱fxsgzwzhk@163.com或传真0418-2881912形式,报送至市国资委综合法规与维稳安监科,电话:0418-2881909。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
各企业集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根据本企业特点,周密部署,完善举措,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舆论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向企业干部职工和群众充分展示阜新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拓宽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社会各方关注、支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工作形式,提升国企影响力
结合“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活动的开展,不断总结国企在承担社会责任和创新发展方面的生动实践,切实增强国有企业对高精尖技术的吸引力,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提升市属国有企业的影响力,让窗口亮起来,服务好起来,质量硬起来,口碑赞起来。
全市国资国企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更好地承担起国企肩负的社会职责,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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