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17-07-06 浏览量:497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际,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一、为什么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在《国务院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大量的调研,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

二、装配式建筑的含义

装配式建筑是指工厂预制,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它采用各类预制材料组合房屋的各个部分,使其具备卓越的保温、隔音、节能、抗震、防火等功能。简单的说就是“拼积木”,装配式建筑是一种工业化生产方式。

三、装配化率的概念

建筑物单位范围内,预制构件所占使用的所有构件的比率积为装配率,装配率指标反映建筑物工业化程度。装配率越高,工业化程度越高。

四、为什么制定分阶段的发展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要求,全国发展建筑装配式按地区分为三个层次,重点推进、积极推进、鼓励推进,用10年时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目标。我市属于鼓励推进,发展基础相对较弱,所以我们将发展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在推广使用叠合楼板、阳台板、整体楼梯等PC构件上,强化单体建筑的装配率;第二阶段,在提高单体建筑装配化率比前提下,规定了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项目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水平。 

五、主要内容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发展目标,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进一步确定了装配式建筑近期、远期等阶段性目标;第二部分工作措施,梳理归纳了“一是着力转变建造方式”、“二是着力营造市场环境”、“三是着力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四是着力发挥先进技术的引领作用”,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第三部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推进会议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强力推进”等保证措施明确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有力保障。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阜政办发〔201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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