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29 浏览量:69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8号)精神,我市制定了《阜新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通过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全市危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然而,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与环保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与环保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逐年增加,化工园区规模不断扩大,安全与环保风险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且涉及行业领域多,亟需得到有效治理。
二、文件的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为期3年(2020年至2022年)的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环保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规范化工园区发展,引导园区发展成为规划合理、集约集聚、安全绿色、配套完善的高质量产业载体,从源头上降低化工园区安全环保风险,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市化工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按照辽政办发〔2020〕18号提出的工作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全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的具体要求。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整治范围,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第四部分为时间安排,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
《方案》第三部分提出了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三方面18项工作任务。
一是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是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环保长效机制。
为保障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每月汇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程,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全市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组织督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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