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3-22 浏览量:156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7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和全国、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阜新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认真落实辽宁省气象局和阜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实现阜新气象高质量发展,为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一)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各级政府科技创新总体规划与评估体系。深化与省气象局科研机构合作共享,推进重点气象科研项目纳入市级科技专项研发。加强暴雨雪、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方法研究,提升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部门间科技发展协同协作体制机制,推动气象科研业务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完善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探索揭榜挂帅制度。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与气象业务和气象服务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三)推进精密监测业务建设。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推进高精度智能化观测设备业务应用,做好观测设备迭代更新,强化观测设备计量检定业务。提高自动气象站密度,在彰武草原等生态薄弱区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增设智能气象观测站和单雨量自动气象观测站逐步配备称重式降水设备,提升冬季降水监测能力。持续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合理规划农业气象观测网,完善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产品主要种植区自动土壤水分站和旱田气象观测站建设。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强化气象监测设施管理和保护(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精准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在国家级和省级气象部门支持下,发展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技术,强化多源资料融合与数值预报解释应用,加强东北冷涡背景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对流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区域气候异常。加强以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为重点的快速滚动更新短时临近预报业务,提升市县一体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责任区内实时监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气候应用服务业务,提升实况产品在预报预警业务中的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精细服务水平。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构建集决策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于一体的精细化气象服务支撑体系和全媒体矩阵式气象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气象服务产品制作与发布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和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六)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强雷达、卫星以及新观测资料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业务中应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重污染天气、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升现场应急气象保障能力。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建立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构建多渠道、广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提升发布速率和覆盖范围,实现预警信号第一时间直达政府决策者、部门应急责任人、企事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完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人员队伍建设,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网格化管理,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社区)到户到人。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强化重大气象灾害防范综合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和广电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办〔202182号),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阜政办〔202223号),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应用集约化智能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平台,升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增强监测、作业、指挥等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修订《阜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定和管理,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对所属行业气象灾害防御联合共管。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和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及产业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十)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在农情监测中的应用,建立粮食安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评估机制。应用农业气象精准预报预警系统平台,提供粮食生产全链条气象服务,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精细预报能力。建设大豆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阜新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和生产发展各环节。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建立交通气象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开展气象预警信息和道路安全信息发布。强化能源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电力运行、供水供暖等影响的精细化服务。提升矿业、旅游、健康领域及重点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等气象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和广电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十二)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提升气象服务需求智能感知、服务定制供给能力,为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气象服务。强化健康生活、旅游康养、体育竞技等气象服务供给,开展气候舒适度、休闲避暑、观鸟赏花、养生康疗等特色气象服务。推进温泉、冰雪等全域旅游气象服务。强化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提高农村地区气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助力乡村建设行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和广电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十三)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做好风能、太阳能清洁能源发电气象服务。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以及发电企业评估发电效益和制定发电计划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发挥气象在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深化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强化气象在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保障作用。围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开展生态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加强气象监测评估。打造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和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十五)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对接省、市人才建设工程,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开展市气象部门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吸纳气象人才参加科技创新团队、主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和科研项目、参加重大(专项)问题调查研究,鼓励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支持气象部门与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各级气象领导干部培训纳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统筹安排,不断改善人才和干部队伍结构。(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强化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政府各项工作同推进、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气象发展和气象设施布局及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扩大有效供给。加强气象观测设施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气象观测站网分工建设、共享共用机制,规范气象观测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气象制度体系建设,加大《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完善气象标准化管理机制,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增强标准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加强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在各级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气象核心业务领域科学研究或科研项目建设。切实加大对重点工程以及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保障气象基础设施及探测环境改善建设用地,将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投资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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