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3-03-06 浏览量:727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2022年,阜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元素”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树牢法治理念,高质量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阜新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高站位统筹。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书记胡涛先后8次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长周鹏举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方向,市委常务委员会议及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阜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细化10个方面103项工作举措,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落实落地。二是高规格学习。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邀请省司法厅林志敏厅长以《关于我省法治环境建设的思考》为题进行专题授课。市县两级党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培训4500余人次。三是高标准履职。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阜新市、彰武县被评为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阜蒙县、市营商局申报的项目被评为示范项目。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设立的法治政府建设104项评价指标,对两县五区及29个责任部门开展法治政府督察。

  (二)坚持科学立法,完善制度体系,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着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阜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中,全面应用“联合起草、共同论证”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建立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七市一区”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二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小切口”“小快灵”式立法,制定《阜新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阜新市辽代塔墓葬城址保护条例》。完成《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阜新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规定》《阜新市清洁取暖促进条例》的实质性论证。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制定《阜新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在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和监督等各环节,全面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新设立6个市级立法联系点,围绕基层治理中具体问题专门进行调研,推进立法工作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有效拓宽公众和社会参与立法渠道,保障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权。

  (三)坚持服务为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严格贯彻落实《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为抓手,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组织13个部门梳理汇总4类301项根据行政职权变动情况提出的权责变更事项。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市、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完善市、县区级专项预案172个,市、县、乡和部门应急预案372个。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净源”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对存量政策措施文件的检查力度。市营商局与公安、应急、市纪委监委实施有效互联互动,受理有效诉求问题。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无差别化综合窗口”改革,建立健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引入职业化”不见面审批模式。实现“证照分离”改革528项事项全覆盖,推送涉企许可信息26247条,涉及36个审批部门和15058个市场主体。

  (四)坚持依法决策,强化法治保障,推动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深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用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一是优化法律服务效能。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常态化,制定《阜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创新规范“一单十五项”工作流程。依法开展5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9件。二是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法律服务专班若干,提供法律服务,为重大公共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及“八大攻坚战”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市县两级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43家行政复议机构统一整合为市县两级8家复议机构,在偏远地区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22个。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接待申请270件,完成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84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坚持文明执法,抓住关键环节,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畅通执法信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布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执法事项4164项。建立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的“首违不罚”清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2548项,实现同类事项同标准处罚。实施“柔性执法”,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免予行政处罚。二是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按照“六个一批”工作要求,列出的重点突出问题类型,梳理出问题,并全部整改完成。开展投诉举报“清零行动”,投诉举报全部办结。三是建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抓牢“刚性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全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515人次,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3800余件。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全市65个乡镇组建规格为副科级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六)坚持创新赋能,强化监督制约,打造高效规范透明的法治政府。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务服务各环节,确保行政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以公开促规范。一是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查询平台。开展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工作,电子证照种类237种,实时对接156种。数字赋能助力疫情防控,全市累计接收返阜报备信息351791条,采集人口数据1568581条。二是加快构建“阳光”法治政府。充分保障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市检察院的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审计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90件、政协提案208件、检察建议301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万余条,重点公开规划信息5条,财政信息300余条。三是加快推进“诚信”法治政府。加大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力度,督促失信企业履行法院判决。通过系统化具体措施,结合信息化技术,全面建立、完善阜新市社会信用体系,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荐21户企业参评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推荐139户企业入住信易贷平台。

  (七)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基层一线,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把法治建设融入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新模式。以创新实施“1+6+N”普法模式作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路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命名市级以上“民主示范村”51个。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300余场次。二是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持续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打造“枫桥经验”阜新样板,全市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59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1%。张彪法律服务团队总人数达到2380余人,在各级法院诉讼中心建立调解工作站 16个、全市建立法律服务站(点)1035个。创新开展“法官进网格•法润基层”活动,各县(区)人民法院法官参与调解乡镇(街道)信访矛盾调解中心疑难复杂案件140余件。三是打造法律服务新局面。常态化开展 “法治体检”,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商会联系合作机制,开启“工会+律师”联动服务模式,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年开展政策宣讲解读136场次。推动机构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现全市810个社区和村 “一村一法律顾问”及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有效覆盖。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阜新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意识,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强化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二)持续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大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21版)》,积极参与申报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高标准开展法治政府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

  (三)刚柔并济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抓住“刚性抓手”,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继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监督方式向“重全过程动态监督”转变,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牢“柔性抓手”,探索建立多项柔性执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力度,严格实施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办法,明晰议事协调范围,充分实现各专题组“啮合效应”。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加快数字政务建设,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的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双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推动“双示范市”建设。

  (五)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化基础。提高精准普法水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机制、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大诉调工作力度,持续放大“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品牌效应。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跃上新台阶。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