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解读

日期: 2022-09-01 浏览量:34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家、省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0号)文件。受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业拉动能力减弱,线下就业服务受限,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在保持省政策措施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阜新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回应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期盼。

  二、文件主要特点及核心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导向,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针对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冲击影响,以真招实策、真抓实干促进就业创业。一是体现政策严肃性,对标对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内容,按照最新要求突破创新,逐条提出具有阜新特色的政策标准、范围、期限,体现阜新担当;二是体现政策延续性,充分整合和延续实施阜新以往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三是体现政策协同性,实现企业吸纳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基层招录选聘和兜底安置困难毕业生等措施无缝衔接,打出政策组合拳。《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六个部分共28项政策措施。

  (一)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一是明确了对用人主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支持。比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等。二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可给予社保补贴,提供技能提升培训。三是进一步扩大了就业见习规模。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一是提出了一系列创业类补贴政策,并且明确了标准。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提升至1200元/人。二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载体建设。

  (三)提升就业能力。一是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政策。二是落实好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三是失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四)拓宽就业渠道。一是做好政策性岗位招录,为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进一步畅通渠道。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深入基层。充分参与基层医疗、社区服务等工作。三是强化市校对接。四是强化就业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五是为促进辽工大毕业生留阜就业创业,增加深入推进市校对接。

  (五)精简优化求职手续。一是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深度挖掘岗位潜力等方式扩大就业“基本盘”。二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完善了档案转递和毕业去向登记程序。

  (六)强化就业权益保障。一是加强困难毕业生等青年的帮扶。二是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引导和宣传,激发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热情,着力营造积极良好的就业氛围。

 


  解读单位: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李聪

  联系方式:0418-2680059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阜政办发〔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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