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审计局关于阜新市2020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日期: 2020-04-10 浏览量:358 来源:阜新市审计局 责任编辑:张星 文字大小: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我局2020年项目计划安排,我局对阜新市2020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辽宁省审计厅2020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及财政审计工作动态第2期、第5期、第10期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第一季度持续跟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和“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阜新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筹措防控资金和物资,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提供了充足的物资保障。

  截至2020年3月31日,阜新市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6 014.99万元,实际使用4 845.65万元,1 169.34万元尚未支出。实际使用4 845.65万元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113.18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3 774.95万元,其他支出957.52万元。阜新市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 834.21万元,支出1 100.87万元,结余733.34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79.57万件(折价932.84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74.58万件(折价882.03万元),结余4.99万件(折价50.81万元)。

  经抽查,阜蒙县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安全风险研判,认真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了《关于对申请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开展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加强在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通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包保实施方案》、《阜蒙县工业企业疫情期间促生产保运行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共有62户,其中复工复产企业56户,开复工率达到90.3%;细河区制定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动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机制的通知》(细新疫复组〔2020〕1号)、《关于印发细河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复产复工(营业)联审联批工作办法的通知》(细新疫复组〔2020〕2号)等相关文件,并每日收集调度各小组工作进展,形成领导小组工作信息,集中体现各组工作亮点与难点,以更好地开展推动复产复工工作;清河门区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跑出复产复工加速度。一是建立企业复工复产县级领导包保、派驻专人指导机制,坚持“一企一人”“点对点”方式,全力推动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制定复工流程图,采用“线上沟通+实地走访”的形式将复工方案传达给各企业。三是主动、精准、全程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用工、资金等问题。四是认真梳理新开工、复工项目情况,组织16名县级干部对27个重点项目进行包保,助力全区项目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全区9户规模以上企业已开工8户。

  (二)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推进方面

  经抽查,彰武县目前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37个,其中新开工4个;5000万元以上计划开工项目33个。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行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制度,把疫情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实行每个项目都有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负责包保,从项目签约落地到前期手续办理,直至开工建设,全程跟踪服务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切问题。继续实行项目管家制度,项目管家制度与建设项目110指挥中心有机衔接,第一时间掌握项目动态,遇到问题及时梳理,与建设项目110指挥中心制定审批方案,全程为项目单位代办各项审批。海州区制定下发了《2020年区政府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确定219项重点任务,其中重点工作任务192项,重大项目27个。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任务,科学合理设定年度目标和半年序时节点内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做到每一项部署、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三)就业政策落实方面

  市就业局创建“疫路相伴”创业指导研讨群,并召开了“疫路相伴”创业指导教学研讨视频会议,对阜新圆梦创业孵化基地进行验收并对基地公共区域进行了消毒,助力阜新圆梦创业孵化基地重新运营;阜新圆梦创业孵化基地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推进合作;宝地易创孵化基地引进创业创新团队洽谈会;开通就业通APP,发布就业招聘信息,通过阜新晚报发布招聘信息、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通过辽宁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管理系统进行了远程培训。彰武县建立外出务工和返乡农民工数据库,目前外出务工3995人,其中省内3068人,省外927人。组织13名人社干部服务县域34家重点企业,建立包保责任制和调度制度,专门负责收集企业复工期间需求意见,根据企业需求主动上门服务。实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就业服务模式,已组织4批次173人到岗就业,其中,县内1批次100名专业技术农民工到彰武经济开发区工作,域外3批次73名农民工到山东日照、大连务工。4批次安全输送农民工173人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人。

  (四)营商环境优化方面

  1.关于《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

  (1)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阜新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推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流程。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功能,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期限。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切实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落到实处。

  (2)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一是推动政务服务精简环节、提升质量。编制《阜新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897项,为政务服务和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指导。二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制定改革方案,精简审批流程,细化“减放并转调”23类具体事项,完成“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两个既定目标。三是高效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构建市级政务信息数据库共享服务系统,完成阜新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系统与一体化平台互通,实现全市公积金查询、两县交通违章罚款缴纳等10余项便民缴费服务与辽事通APP的对接。

  (3)建设规范公正的法制环境。一是构建营商环境法治化体系。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依据,全面梳理现行政策制度,修订《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带动全市不断提高营商环境意识。二是全面提升执法水平,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严格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 “一单、两库、一细则”,公布15个部门113项随机抽查事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哄抬、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行为,严格排查制假售假、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压缩8890平台受理办结时限,受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时受理、即时转办,确保8890企业维权通道畅通无阻、高效运行。三是规范司法行为,打造公平公正法制环境。大力开展涉企治安环境整治,制定《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强化企业利益保护,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非法获取商业秘密、霸占企业创新成果及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企业核心利益,切实保障企业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处理工作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投诉平台,在各办公大厅服务窗口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制定《阜新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开通“营商汇客厅”网络平台,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

  2.关于减税降费情况。

  截至3月31日,阜新市总计享受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1565户,享受个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1846人,享受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15137户次。总计减免税款1065.53万元,减免费款17249.89万元。

  (1)组织收入方面。根据有关要求,阜新市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收入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重点规范四个方面问题,即违规向企业预征税款、寅吃卯粮问题,违规在法定申报期前征收税款问题,清理应退未退税款问题,集中清缴欠税问题。坚持做到“三个坚决”,即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好留抵退税工作。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依法依规办理退税,对符合小微普惠性减税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按照简易退税流程办理,对符合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的纳税人提醒并及时为其办理增量留抵退税。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疫情期间减免税情况: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二是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三是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在3月申报期起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问责处理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举报投诉相关单位的通知》(税总减税办便函〔2019〕15号)的要求,我市于2019年已出台一系列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政策。目前,涉及全市第三方收费的2家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金税盘成本费200元/块,和服务费280元/年,没有其他收费项目。

  (3)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方面。全市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征收政策的通知》(辽残联发[2017]41号)、《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辽残联办发[2017]95号)、《阜新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阜财非发[2017]113号)和《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文件要求,切实防范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降反升的情况。

  (4)社保费征收方面。自2019年5月1日起,为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省政府下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9〕14号),将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税务征收系统由省税务局统一在后台将比例调整至16%,全市严格按此率征收,切实防范调高缴费工资基数问题的发生。

  3.关于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情况。

  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19﹞4号)的要求及阜新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按期完成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阶段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阜新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力度清理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保障民营企业利益。一季度,全市共梳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8472.97万元,截止目前已偿还欠款7040.28万元,剩余未偿还账款21432.69万元。其中:

  截至3月30日,阜新市热力有限公司、阜新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阜新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阜新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计偿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786.16万元,剩余4745.90万元,多数单位正积极开展复工复产,筹措资金,有序开展还款事项。

  阜蒙县截至2月末,县铸造产业基地、县国土局、县城区办共计偿还欠款725.10万元,剩余10535.86万元;彰武县截至2月27日,共计偿还欠款3808.57万元,剩余2494.15万元,剩余欠款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部还清;海州区截至3月底,共计偿还欠款50.00万元,剩余1490.96万元,剩余欠款有序进行偿还;细河区截至3月底,共计偿还欠款790.45万元,剩余537.04万元,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偿还;太平区拖欠款项已于2019年还清,暂无拖欠情况;新邱区截至3月18日,共计偿还欠款880.00万元,剩余840.85万元;清河门区截至3月底,共计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787.93万元。

  (五)关于“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方案>的通知》(阜教组发[2019]35号)的具体安排部署,阜新市住建局作为此项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的工作职责,积极协调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迅速行动,认真部署落实,扎实有效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

  1.关于高铁站前广场后半夜人流、车流稀少,但站前广场灯光仍全部点亮;绿化带原建设方案计划种植品质较高的花草树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高铁站前广场的两基高杆灯为全夜灯,与道路照明时间一致。因后半夜人流、车流稀少,两基高杆灯照明效率不高。因此对高铁站前广场路灯控制系统线路进行节能改造,为每基高杆灯加装路灯时间控制器,开灯时间与道路路灯同步,关灯时间为午夜24点。

  (2)高铁站前绿化原设计想打造地标性景观,方案规格较高。检视问题后,将原设计植物中的银杏、国槐、五角枫、云杉、桧柏、造型树、草坪等二十余个品种较高规格的景观树,调整为乡土树种如柳树、山桃、银中杨、金叶榆、黄刺玫、播种野牛草等本土的、易成活且造价较低的树木品种,减少财政资金预算1750万元。

  2.关于市民服务中心原本建设、装修资金紧张,设计方案中还计划安排亮化工程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市民服务中心的设计方案进行了详细审定,将原设计方案中计划安排的亮化工程全部取消,仅保留照明部分,节约资金100万元。

  3.关于传媒大厦建设工程正在推进,有建设醒目亮化工程的打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调整传媒大厦设计方案,取消建设醒目亮化工程的打算,仅保留照明部分,节约资金50万元。

  上述三项问题整改完成后更贴近百姓生活,更容易被市民接受,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意愿,收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阜新市审计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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