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10-10 浏览量:610 来源: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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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市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与蒙东地区的合作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和省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价格和收费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负责本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本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本市价格公共服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十五)研究全市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研究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全市铁路发展规划,协助国家、省市重点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积极推进地方企业、厂矿废弃铁路专用线的开发管理工作,完善高铁间联络线的规划与建设成网工作。 

  (十七)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阜新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本地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阜新的资金投入;拟定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市内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根据需要提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监督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行政审批科。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四)经济体制改革与运行调节科(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六)工业科。      

  (七)农村经济科。      

  (八)服务业科。      

  (九)社会发展科。      

  (十)地区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十一)交通运输发展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十二)转型振兴科。      

  (十三)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十四)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十五)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办公室。     

  (十六)金融发展与财政信用科。     

  (十七)金融服务管理科(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     

  (十八)能源与安全监管一科。     

  (十九)能源与安全监管二科。     

  (二十)机关党委(人事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辽宁省阜新市转型升级(突破辽西北)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122.4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75.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8.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8.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7.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2.2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4%。主要是利息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44.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1.87%。主要是项目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332.35万元,降低20.64%,主要原因:减少的主要是粮食应急物资储备专项款。

  (二)支出总计4972.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99.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6.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28万元。

  2.项目支出2672.7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3.75%。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粮食专项、页岩气专项、金融发展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66.63万元,增长71.12%,主要原因:防疫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0.15万元。

  主要是非财政拨款粮食、农本监审等专项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398.98万元,降低95.77%,主要原因:按照财政要求,2021年开始实现收付实现制,年末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9.55万元,项目支出2623.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51.08万元,增长71.42%,主要原因: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5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3.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6.5万元,占5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84万元,占3.37%;农林水支出1.97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118.93万元,占2.4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27.66万元,占37.12%;卫生健康支出29.62万元,占0.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7.0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4.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6.15%,主要是公车大幅度维修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公车保险、过桥费、公车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9.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6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28万元,比上年增加74.48万元,增长39.44%,主要原因是为职工安排体检及日常经费增多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23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00万元,自评平均分98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30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21年初未制定预算项目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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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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