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建设“无废城市”的建议》(202号)答复

日期: 2022-04-12 浏览量:60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王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无废城市”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建议顺应国家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趋势,同时也是阜新市政府2022年政府工作内容之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现将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无废城市”创建的基础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全面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的内在要求。

  我市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具备一定的基础。我市现有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项目10个,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其中工业领域6个(大宗固体废弃物基地项目1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3个,危险废物利用项目1个,医疗废物处置项目1个),生活领域4个(市政污泥处置项目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项目1个)。2021年,阜新市人民政府与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危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市政/工业污泥等污染治理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2021年,全主要农作物秸秆可回收利用量247.24万吨,秸秆利用率92.8%。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41%,农膜回收率91.4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6%。生活垃圾收集处置量22.73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同时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处置设施

  一是推进阜新市环保生态(固废)产业园建设,解决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问题。我市建筑垃圾临时排放场位于阜蒙县王府镇五间房村中合矿业废弃矿坑,现可接纳建筑垃圾30万吨/年,2021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处置;中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2.55万吨/年)暂时存储场为阜新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2021年7月阜新市环保生态(固废)产业园建设项目正式启动,选址已完成(阜蒙县东梁镇双山堡村)。项目规划建设用地595.72亩,总投资约6.6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垃圾处置场、飞灰填埋场、餐厨垃圾市政粪污处理场等11个子项目,项目建成后可统筹解决我市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问题。

  二是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完成了可研报告编制和项目选址工作。项目计划投资5013.99万元,污水处理能力为5000吨/日,同时建设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公里,建设周期2022年9月-2023年12月。

三是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施“阜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2021年投资1226万元的一期工程已完成(采购密闭垃圾收集车21台,大钩臂垃圾收集车3台,240升、120升垃圾桶22400个)。今年年底前完成4台有害垃圾专用车,17台餐厨垃圾专用车和5000个分类垃圾桶采购建设工作。项目完成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基本建立。

  (二)分类指导承接产业,促进企业入园

  在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背景下,我市重点承接装备制造业及配套、氟产业全产业链等原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制氢及氢能应用、航天零部件新材料以及无人机、蒙药、数字动漫及大数据以及节能环保等产业。为打造产业集群效应,针对阜新市承接转移产业情况结合园区实际,以我市10个重点工业园区作为主要的产业承接地,已做好产业承接的分类指导。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要求,加强入驻园区企业的政策指导,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挥产业集聚和集约的效应,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项目审批,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坚决贯彻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两高”行业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同时严格项目环评审批,落实项目环评公示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以“双随机 一公开”、专项执法行动、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等方式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积极开展企业征信,强化信息支撑作用

  目前,我市具有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市县生态环境等所有政府部门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均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省和国家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同时在各级信用网站公示,并提供给全国信易贷平台和政务服务系统,为信贷和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五)全面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固废法》,不断提升我市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筹部署,全面启用了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同时由专人负责并加强人员培训,全面开展并完成了2021年度的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实现了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产生种类、利用处置量和贮存量等的信息化管理。

  二、我市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情况

  按照鹏举市长批示要求,1月初市生态环境局撰写了《阜新市创建国家级“无废城市”有关情况汇报》并提交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1月4日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确定“抓紧确定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编制咨询单位,快速推进无废城市申报工作,确保进入国家创建城市名单”。自此,我市“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步骤更加清晰。相关工作进展如下:

  一是成立了“阜新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加快领导小组筹备工作,积极沟通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1月25日成立了市长为组长的阜新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

  二是全力开展“无废城市”申报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汇总“无废城市”申报工作所需资料,先后调取了18个部门的有关资料,组织人员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研究、咨询有关专家、反复总结修改,最终编制完成了阜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申报书》并于1月26日上报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门委员会办公室。

  三是提前谋划不断推进无废城市方案编制工作。提前谋划,下发了《关于召开阜新市“无废城市”建设规划工作会议的预通知》,协调各成员单位,收集“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资料,以便为后续编写打好基础。同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费用的请示》,积极申请“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国家及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开展后续工作,全力争取进入国家创建城市名单。进入国家创建名单后,组织编制《阜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国家评审,计划于2022年7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并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2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