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落实二孩政策的思考与建议》(200号)答复

日期: 2022-03-15 浏览量:45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苏晓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二孩政策的思考与建议》收悉,经多次研究,现将答复意见汇报如下:

  实行全面两孩及三孩生育政策以来,围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市卫健委对全市开展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涵盖全市婴幼儿看护模式(入托或居家看护)、适龄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公办及民营托育满意度、托费支付意愿以及托育服务政策需求等,总体上摸清了阜新市婴幼儿托育需求层次、托费支付意愿的价格区间、人民对普惠性托育服务的美好期待及推进规范性、示范性公立托育机构的紧迫性,也反映出当前阜新市生育意愿不高、托位存在结构性过剩的现实矛盾。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正式运营幼儿园422家,包含托班166个,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1家,共有各类3岁以下托位3380个,空余托位占23%。

  一、多措并举,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安全规范的托育服务

  2022年,市政府提出解决“一老一小”问题中的托育服务工作。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为基本原则,全市增加620个托位,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一是新建或已建居住社区,建设或改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二是充分发挥现有幼儿园在管理、专业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新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结对共建“托育联合体”。三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一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切实降低托育服务供给成本,为广大中低等收入家庭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托育服务。四是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以及儿保专家、儿保教师、社区医生等人员,要通过亲子活动、入户指导、家庭课堂等方式,提供婴幼儿科学照护指导和相关知识培训。五是加快构建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过程管理等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监管、动态评估和处罚惩戒等体制,促进托育机构的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市卫健委与市发改委密切合作,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投入,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治疗服务能级

  一是市二院儿童友好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将市二院妇儿综合楼部分楼层重新规划改建,建成适合儿童化的友好病区和游乐区,提供完善的儿童保健和康复治疗体系,填补我市无儿童保健及康复的空白。二是市二院妇产科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将使妇产科在市级重点专科的基础实现新的跨越,解决阜新地区试管婴儿、重症治疗需要去外地治疗的难题,解决辽西地区广大不孕不育患者远途就医不便的难题,为广大不孕不育家庭带来福音。为妇产科疑难重症患者抢救赢得黄金时间,极大提升妇女儿童的医疗救治水平,促进阜新地区妇幼保健事业再上新台阶。三是充分发挥市二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优势作用,以市二院为龙头持续发展全市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学科建设。推动市政府与中国医科大学的市校深度战略合作,定期选派医生赴中国医科大学进修学习,重点学习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新技术、新项目,持续提高全市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危重抢救能力和助产技术。

  三、数字赋能孕产妇周期管理,全面提升妇幼健康保障水平

  一是建设“妇幼健康云平台”,实现高危孕产妇全程全覆盖管理。研发“阜新市妇幼健康云服务平台”,实现对从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检查检验结果共享、高危专案管理,将妇幼健康云平台与医院His系统数据进行对接,实现实时数据上传。全市77家《母子健康手册》建册管理机构、14家助产机构及8家妇幼保健机构经过培训,建立机构账号173个,实现全市妇幼健康网络化管理。2021年,全市实现“云管理”887名高危孕产妇。二是推广孕产妇自我健康管理,提高健康生育认知能力。通过推广“数字卫生”“云服务”模式,2021年我市6872名孕产妇可通过手机与医院即时互动,开展复诊提醒、智能健康指导推送、就诊记录查看、在线咨询、预约挂号、门诊缴费、住院缴费等线上服务。各级保健医疗机构通过“孕产妇大讲堂”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媒介实时准确对孕产妇和儿童进行全方位健康管理与指导。三是畅通上下协同绿色通道,全面提升妇幼健康保障水平。定期追踪随访高危孕产妇,依据妇幼健康云平台使用情况定期通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管理情况,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对筛查或变化为橙色、红色的708名孕产妇及时上报,医疗保健机构及时双向管理。定期开展高危孕产妇及高危新生儿病例调查评审工作,分析高危孕产妇及高危新生儿产检保健及救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提出干预措施。

  四、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职工生育医疗保障待遇

  根据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我市女性参保人员在生育新生儿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按照国家鼓励生育二孩、三孩政策精神,根据新修订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医疗保障局将对落实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对生育保障待遇、生育津贴发放领取办法、待遇享受条件和管理配套措施做出统一规定。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省医疗保障局正式文件,结合《阜新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相关要求及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健全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医疗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按规定落实参保职工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完善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和生育津贴发放政策,保障参保妇女生育医疗待遇。

  下步,市卫健委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提升妇幼健康保健水平能级,为阜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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