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关于培育壮大我市医药流通产业的建议》(91号)答复

日期: 2022-04-01 浏览量:293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吴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我市医药流通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大健康理念不断增强,我国医药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特别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体医药行业市场需求猛增。我市医药行业存在经营分散,经营项目和品种少、规模小,优势不突出问题,为整合我市医药行业经营,我委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一、组建精细化管理模式,构建现代化医药流通体系

  依托国办发〔2021〕18号《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借鉴辽宁省朝阳市中心医院模式创新的经验,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推行药品、耗材精益化服务项目。以提供物资管理建设和运营服务的新模式以保证院内医用物资质量安全、满足临床需求为宗旨,以物流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环节专业化管理为手段,强化医院医用物资管理部门的全程监管,协调外部与内部需求为主导,对医院医用物资在院内的供应、加工、配送等物流的集中管理模式,实现资质证照全面电子化、院内精细化管理专业服务、院内精细化中心库标准化建设等。

  二、加大县域医共体扶持力度

  1.在县域医共体推行药品耗材集中统一配送项目。县域医共体的实施本身就是一次资源整合。对药品、耗材进行集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一是可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二是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制度、医药生产和流通体制“三医联动”的改革,更好地保障病有所医。

  2.实行药品网上采购。为保证患者用药和连续治疗的需求,医共体分院每月将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计划上报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进行审核后统一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落实药品网上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真正实现线下无交易,线上全透明。为进一步方便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前往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取药,满足患者基本用药需求,促进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到基层就医,要求将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和常见病的药品配备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规范、统一药品采购价格。医共体内各分院及村卫生室按照县域统一药品目录及医用耗材目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采购计划,并于每月月初报牵头医院,牵头医院对收到的采购计划及时汇总、审核,并报负责人审批,由专人负责统一在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下达订单,做到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同质同价。

  4.做到统一验收及配送。医共体牵头医院采购中心设立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周转库房,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所采药品和耗材的验收及保管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验收程序,认真填写验收记录,采购中心按计划将药品配送分发至各分院,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及时得到配送。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药品配送质量和效率,切实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5.做到统一药款支付方式。药品采购款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与供货企业统一结算,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对统一网上采购的药品质量负责,并在药品采购、配送和管理中严禁加价,改变过去乡镇卫生院药款支付存在标准不一,药品供应不及时的问题,实现“县采县管、县管乡用”的新方式。

  此复。

  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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