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合理运用交通标识的建议》(第2号)答复

日期: 2020-04-30 浏览量:536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 文字大小:

王素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运用交通标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老蒙医十字路口通行情况。

  阜蒙县老蒙医前的路口为一个错位的十字路口,民族街与北关街错位相对,但民族街东侧边缘与北关街西侧边缘相距十米。错位相对较小,经我局阜蒙县交警大队实地调研认为把这个路口定义为十字路口,即把民族街与北关街认定为斜向相通,用一套交通信号灯控制是最可行的管理方案,同时在北关路及民族街设立错位路口标志(2个标志已于4月15安装)。这样即可以保障过岗车辆的通行顺畅,也可以使人民群众出行方便。

  二、交通标识的预告和引领作用。

  民主路的西段由于修建蒙古贞广场的原因导致路面宽度不一致,东宽西窄。我局阜蒙县交警大队拟在由西向东方向设立一块路面变宽标志并对路面的标线进行适当的修改。解决由西向东行驶车辆易驶入逆向车道的问题。(此项工作于4月中旬完成)

  三、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纠正一切“危险驾驶”行为。

  您所提的“危险驾驶”行为是指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行为。由于阜蒙县城为老城区,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城内公路普遍比较窄,又因为车流量比较大,为了最大限度的解决直行车辆的通行问题,所以在对道路标线进行设计时只能施划直行附带转弯的指示箭头。也是路窄的原因致使大多数路口只能使用老式圆屏灯来控制,而不能使用先进的国际信号灯。这样就使车辆放行时直行车辆与左转弯车辆有一个交叉点,信号灯变换伊始左转弯车辆可以快速进行左转弯,当直行车辆临近时转弯车辆必须让行。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文明行车意识。



                                阜新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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