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破解融资难的建议》(131号)答复

日期: 2020-04-30 浏览量:607 来源: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字大小:

王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破解融资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是我市破解民企融资难问题采取的重要举措。针对企业不同发展实际阶段,通过鼓励支持引导企业上市挂牌、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等措施,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同时,建立上市储备库,对有上市潜力且前景较好的企业,协调相关部门使其尽快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行为,尽可能的从场外市场、债券市场、证券市场、产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渠道获得直接融资。
  二、关于强化间接融资渠道
  一是市发改委(金融局)将继续与市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推进“信用阜新”建设,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构建统一的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方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二是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正研究设立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建立健全我市担保再担保体系,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三是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探索设立中小民营企业应急转贷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四是协调金融监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等普惠金融业务,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评价考核体系中。五是强化银企对接服务。市发改委(金融局)制定了《全市“金融助振兴——阜新行动”银政企对接活动方案》,成立了“政银企”对接调度服务工作组,优化“银政企”对接后续调度机制,定期对对接工作成果开展调度。根据调度结果,分类汇总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全面做好跟踪服务。同时,加强企业融资对接平台建设,不断提升银企对接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关于规范民间融资行为
  市发改委(金融局)将与有关部门一道,认真贯彻执行好民间融资方面的文件和政策法规。积极做好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各主体合法权益。
  四、关于加大金融创新。
  市发改委(金融局)协调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不断加强金融创新。一是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用足用好普惠金融政策,提高民营企业授信审批的效率和灵活度,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督促机构在内部绩效考核中适当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考核权重,优化信贷结构。三是指导机构合理控制贷款利率水平,扩大可接受的抵质押物范围,适当调整抵质押率。四是积极创新抵押方式,如知识产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五是不断优化内部流程,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贷款业务的审批程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六是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在确保自身稳定持续经营、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信贷政策方案。
  五、关于建立科技信贷
  一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交易、债券融资等全方位金融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完善的金融支持;二是积极落实省产业(创业)引导基金直投科技创新项目,充分发挥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三是积极促进科技创新与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等金融工具深度结合。依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科技企业产品“走出去”。目前阜新天琪电子、辽宁东升精机公司2家企业拿到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一年免费出口保单。辽宁凯莱英医药公司、阜新万达铸业公司等5家企业享受出口保单承担20%保额的优惠。四是进一步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为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项目提供多元化、专业化金融服务,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六、关于完善营商环境。
  年初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打造营商环境阜新版”总目标,“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为企业、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为企业群众困难。通过“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办理等有效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部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一是不断完善“项目管家”制度,确保企业不漏一家、项目不漏一个。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三是梳理流程,提速提效,完善了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实现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今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重点是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工作,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最多跑一次”,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辽事通”改革试点,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化、现代化。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