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的建议》答复

日期: 2017-04-18 浏览量:1220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文字大小:

丁伟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交通护栏的主要功能有:一是分隔功能,交通护栏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分隔,将道路在断面上进行纵向分隔,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分道行驶;二是阻拦功能,交通护栏能阻拦试图横穿马路的行人或自行车或机动车辆,它要求护栏有一定的高度,一定的密度;三是警示功能,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四是美观功能,通过选取护栏不同的材质、形式、造型、颜色,达到与道路环境的融合。

  基于以上考虑,我市隔离护栏均为蓝白相间的铁质护栏,基于美观考虑多些在中华路选取了70厘米高的护栏,其它道路基于隔离考虑多些选取了110厘米高的护栏。

  您提出的将较高隔离护栏更换为较矮隔离护栏的建议。

  目前在我市还不可行,因为如果护栏过矮,横穿马路的行人轻易的就能跨过,而我市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还亟待进一步加强,目前还不能杜绝横跨护栏现象。

  您提出的将高护栏更换为渐降式护栏的建议,我们认为很好、可行。目前我局交警支队在2017年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投资计划中已申请护栏建设资金,拟购置渐降式护栏,到货后立即进行更换。

  您提出的应拆除交通隔离护栏广告的建议。

  由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来,我局交警支队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的更新,即:由商家出资购买护栏,商家拍卖广告收回投资成本。今后,我们将向财政申请护栏建设资金,由政府投入建设,逐步减少商业化护栏。



                                阜新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3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