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城市道路及小区内井盖加注明显标识和报警电话的建议》(57号)答复

日期: 2018-05-22 浏览量:539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大小:

刘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道路及小区内井盖加注明显标识和报警电话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您所提建议非常好。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巡察、监管机制

  为更好的保证我市供水、供热、供气、排水工作安全平稳运行,各产权单位对全市表井进行区域化管理,专人定期巡查巡视,发现管路或井盖存在隐患均要求第一时间排除。

  2018年初市住建委成立了阜新市城市设施巡察办公室,建立城市设施巡察制度,发挥城市设施巡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市政设施、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进行巡察,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产权单位予以修复,实现城市建设的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井盖保护宣传

  为更好的保护我市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排水井盖,有的产权单位通过新闻媒体、报刊、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不同形式,引导广大市民保护井盖等公用设施,对发现盗取井盖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追究法律责任。市住建委作为全市公用事业行业主管部门,在部门网站也公布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等国家、地方法律和法规。今后市住建委将要求各产权单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保护好各类井盖。同时,在城市设施巡察工作中,发现盗取井盖等不法行为,市住建委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使不法分子引以为戒。

  三、完善井盖标识信息

  目前,我市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司以及排水现有水表井、阀门井均有 “水”、“ 热”、“ 气”等明显标识,易于广大百姓辨认。为方便广大用户与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部门及时取得联系,有的产权单位已在各大媒体、报刊、公司收费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公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及时解决用户的报修和诉求。下一步,市住建委将要求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所属井盖管理,完善井盖信息,包括归属单位、报警电话等有价值信息,方便市民报修和诉求。

  四、鼓励建立智能井盖

  今后我们将要求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公司本着便民服务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各种专业井盖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进行智能化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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