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来阜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几点建议》(2号)答复

日期: 2019-05-08 浏览量:540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字大小:

民建阜新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来阜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民工作为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新群体,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农民工工作意义重大。阜新市市委、市政府和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下大力气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目前,农村劳动力务工不再单枪匹马,举家进城已成常态。如何保障农民工个人及家庭的工作、生活权益,使其有更多获得感和满足感是留住劳动力的重中之重。

  一、积极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

  阜新市认真贯彻国家、省级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相关文件,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阜新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以不断完善农民工服务配套措施为承接点,以切实化解农民工进城工作生活问题为落脚点,发挥政府有力举措,全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农民工工作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2018年,全市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2件,共为1042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1255万元,欠薪人数与金额较2017年同期下降64.3%和41.6%。

  (一)坚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探索构建横向执法协作网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开展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督查,进一步推进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大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农民工用工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企业进行监管,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列入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研判,强化风险排查管控,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完整工作预案,妥善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依法审理涉农民工案件的处理机制,加大对涉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综合采取教育、威慑、惩罚等手段,统一集中执行欠薪案件,确保农民工维权案件可优先分配可供执行财产。  (二)加强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在建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房项目作为排查重点,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加强对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管,加快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严厉打击垫资施工和工程款支付不及时行为。完善工资保证金收缴。督促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实现全覆盖,做到应缴尽缴。督促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按照工程造价2%的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的,相关建设行政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招投标手续,切实从源头防止欠薪问题的发生。

  (三)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指导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代发和现场公示制度。以落实同工同酬为重点,指导各地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研究出台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的意见。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通过集体协商,采取调整工资工时、轮岗轮休、离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劳动关系。推动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出台。     

  二、加强服务,帮助农民工拓宽就业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一)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围绕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努力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农民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舆论氛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深入落实技能培训制度,为渴望掌握新技能和提升技能的农民工提供途径,增强社会竞争力,培养多功能人才,同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补贴标准,增强年青农民工提高自身技能水平意愿。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规划、创业贷款、创业跟踪等多种帮助,形成“老带新”,“强带弱”的有效结对帮扶,助力农民工创业平稳起步可持续。 

  (二)大力扩展就业创业渠道。通过促进农业特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为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了条件和空间。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城市结对帮扶、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深度贫困县专场招聘等活动。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和服务。将小额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为创业农民工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减免优惠政策和创业培训等“一条龙”服务。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就业创业,推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满足各类单位用人需求。我市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号)于2月23日召开2019年“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交流洽谈会。“春风行动”活动以“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服务对象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活动现场共有214家企业进场招聘,岗位需求8019人,进场求职人员5185余人,达成初步意向1461人。现场发放《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问答》、《春风卡》、《农民工维权指南》及《企业用工招聘信息》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我市将以此活动为契机,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通过实施多种形式的服务措施,全力打通劳务协作、人才交流、劳动维权等通道,畅通就业服务桥梁,全力服务企业用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稳定就业。

  三、加大法律教助与宣传,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一是鼓励社会公益性组织进社区开展法律帮扶活动,着重解决农民工在务工地工作生活上的法律困难。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重点侧重于和农民工工作生活切实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违法维权的相应后果,提高农民工合理使用法律手段能力,依法维护个人权益。三是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建设,有针对性强化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使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力度。 

  四、围绕“4.23世界读书日”开展农民工专题读书活动

  在“4.23世界读书日”期间,组织全市公共图书馆广泛开展农民工专题读书活动,活动形式以阵地服务和流动服务为主,以此助力提升农民工友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丰富农民工友业余文化生活。

  五、组织开展“农民工服务月”活动

  在全市各级公共读书馆开展农民工读书活动的同时,全市各级文化馆也将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农民工服务月”活动,活动自4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止,期间每个文化馆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农民工或农民工子女的文化服务活动,活动内容可结合当地农民工实际需求选择文艺演出或文艺辅导。

  六、创作生产以农民工生活为题材的文艺作品

  面向全市广泛征集以农民工生活为题材的原创文艺作品,作品形式不限,市文旅广电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七、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突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事项,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把建筑领域及劳动强度大、劳动保障条件差、易发工伤事故的行业作为维权服务重点,着力解决拖欠工资、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对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对农民工无需进行经济困难审查,进一步对农民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八、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开通绿色通道

  对农民工讨新法律援助案件取消经济困难要件审査,简化审批环节,实行“申请即受理”的“即办式”援助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农民工“只跑一次”,就明晰维权要件、环节、程序等法律事务,有效増强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对暂时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农民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采取“先受理、后审批”的“代办式”服务,可先派律师提供提援助,积极协助农民工调取有关证据。

  九、利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引领作用,对涉及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案件横向依托法院、看守所、总工会、残联、妇联等设立的工作站(联络点),纵向指导乡镇(街道)工作站及村(社区)联络点,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网络优势,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有效开展农民工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十、开展宣传和组织专项行动,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2018年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暖农民工 法援在行动”专项活动,要求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将涉农民工讨薪、工伤等案件纳入援助重点范围,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办案力度。

  二是做好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在2018年末,我局下发《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特别是针对多发的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问题,开展了春节前“治欠保支”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在建筑工地、各类交通站场、城市广场、农村村集等农民工相对集中地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以文艺汇演、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问答、悬挂宣传展板、设咨询台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将“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特色普法宣传”列入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宣传要点中,统一部署,认真组织针对的“农民工”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侧重宣传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贴近农民工工作生活切实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学校、社区、村屯、施工现场通过结对子、组织法律援助宣讲团等形式集中向农民工及其亲属、子女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农民工维权知识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法律宣传材料,将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等清楚明白的告知农民工,引导农民工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以实际效果为着眼点,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司法网站、辽宁法网等平台,整理推送农民工维权典型案例,以农民工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谨此答复。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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