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把城市环卫设施项目纳入到城市同步的规划布局建设的建议》(第80号)答复

日期: 2018-06-05 浏览量:352 来源:阜新市规划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规划局 文字大小:

白丽艳代表:

  转来的《关于把城市环卫设施项目纳入到城市同步的规划布局建设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现就该建议答复意见如下:

  《阜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中对环卫设施规划如下:

  城市街路两侧和路口及人流密集地区设置果皮箱收集垃圾。废物箱设置间隔规定:商业大街设置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干道80—100米。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每四栋楼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必须单独存放,不能混合于生活垃圾。

  每0.7—1平方公里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今后,我局在建设项目的审批、规划、管理等工作环节中,将进一步增强对城市环卫设施规划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总体规划对环卫设施规划的要求和标准,积极配合好环卫部门工作,确保我市环卫设施按照规划实施。

  白丽艳代表,以上是我们的答复意见,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再次向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视表示感谢。


                          阜新市规划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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