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议》(第0169号)的答复

日期: 2018-06-14 浏览量:550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张利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张利明委员在建议中对阜新市有机农产品进行了全面准确的分析定位,市政府高度重视,围绕此建议作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和调查。

  关于发展有机农产品问题。自2000年以来,阜新市委、市政府把有机农业发展纳入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日程,并在《关于印发<沈阜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三年滚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沈阜农领〔2017〕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建设有机农业保护区面积占总任务面积的30%,有机农业种植占总任务面积的10%。到2019年,阜新市有机农业保护区达到100万亩,新发展有机农业30万亩,其中花生10万亩、谷子10万亩、蔬菜5万亩、薯类5万亩。”并将此指标纳入了对县区、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截至2017年末,阜新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总数达到138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74个、绿色食品6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4个;获认证企业42户,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3户、绿色食品19户;基地面积达到458万亩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面积55万亩。

  对于有机农产品资金补贴,2015年之前省农委每年给予认证单位5000元的认证产品补贴,从2016年开始不再给予补贴。阜新市委、市政府在《沈阜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三年滚动发展实施方案》中对有机农业的发展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对有机谷子、有机花生、有机裸地蔬菜、薯类、山药种植进行了资金补贴。并且市政府在逐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计划对“三品一标”认证资金给予一定补贴。同时,市政府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在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方面对阜新市给予支持和倾斜。 

  对于普遍存在的土地污染、化肥使用、农药残留、互联网科技等问题,市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对阜新市的农业生产和农业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确保阜新市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在报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对有机食品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利用科普之冬、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乡镇向企业和农户对有机食品进行讲解宣传,不断提高认识。同时,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参加国家举办的博览会,为企业搭建联络平台。

  关于培育龙头企业问题。市政府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地位、技术创新能力和成长性等综合因素,选择20户重点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并制定了《重点培育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发展成为规模化、集团化、整体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提高产业集聚度;支持领军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做大做强;提升领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装备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领军企业加强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集成各类优势资源,带动专业化、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引导领军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农民有效对接,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辐射带动农户的能力;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政企沟通交流机制,为企业提供物流、检测、信息、融资、培训、交流等特色化服务,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关于农业提升质量问题。市政府制定了《阜新市旱地农业发展规划》,主要是基于阜新农业如何适应干旱气候条件,突出发挥土地资源丰富、光热资源充足的自然禀赋,运用技术手段规避降水较少、时空分布不均的不利影响,建立适应阜新市自然条件的农业技术规程和生产体系。结合国家将阜、彰两县划入农牧交错带的实际,科学总结示范带4年来建设经验,充分利用农业科技成果,构建旱地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探索形成一条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三产融合、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实现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为不断提升农业产品质量,市政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重点培育企业的原料及产品运输等实行“绿色通道”;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检测和质量可追溯制度,通过实施定量包装、标识标志、商品条码等手段,加速推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健全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涉农部门之间农业基础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

  关于加大科技支撑问题。依据我市农业、农村实际和农民的现实需求,结合“专业农民”培训的计划和要求,以技术和技能培训为重点,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周密制订培训规划。

  一是注重“实用”。培训的专业、内容与我市农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相一致,与当地农村的经济基础和种养习惯相一致,与农民的接受能力和农民的需求相一致。 同时依据产业的规模,确定各专业“专业农民”培训的数量。二是注重“实际”。结合当时、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采用更多为广大农民所乐意接受和欢迎的形式和载体开展培训,例如集中培训和入户指导方式。

  三是注重“实效”。建立严格的考核督查制度,并且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相互协调,相互督促,以保证培训质量。通过培训确保农民学到实用的知识,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确保受训农民增收15%以上。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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