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阜新市统计局(2023-06-07)

【访谈对象】 阜新市统计局 党组书记、局长 李秀廷
【访谈时间】 2023-06-07
【问答摘要】


主持人:各位友、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阜新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阜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此次经济普查有何重要意义?与以往比有何新变化?面向的普查对象和具体的普查内容又有哪些?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秀廷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为我们解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内容。李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在线访谈栏目,请先和我们的观众朋友打个招呼吧。

答:主持人好!各位朋友,大家好!非常荣幸参加在线访谈栏目,很高兴有这次机会与大家进行交流。

1.问:请问为什么要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答: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23年,我市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通过普查,一是利用普查获取的详实数据,能够客观反映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进展。二是为加强和改善全市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统计数据支撑。三是为创建“双示范市”,完成“双千双百”目标,实现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新突破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2.问:与以往普查相比,这次普查工作有什么变化?

答:本次普查最大的变化是首次将投入产出调查与经济普查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以往一般在经济普查前一年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的目的不同,经济普查重点在摸清家底,包括总量和分布问题;而投入产出调查主要是弄清楚结构。两个调查组织流程相似,调查对象、调查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合,在相邻年份相继开展增加基层负担。一是统筹开展两项调查有利于减轻调查对象填报数据负担,避免对调查对象多头布置、对统计部门多头上报,一次入户调查采集多项信息,能够提高调查效率。二是在相同年份开展两项调查的方案制定、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等工作,能够在总体上减轻基层统计机构负担。三是在同一时间节点获取的两项调查数据更加协调,也进一步提升了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经济发展的时效性。

3.问: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4.问: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5.问:这次普查工作的主要时间安排是什么?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2022年为普查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制定普查总体思路框架,部署投入产出调查等;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综合试点,部署普查方案,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组织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2025年至2026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6.问:如何确保这次普查顺利实施?

答: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市政府将成立阜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艾民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总局等37个部门。

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普查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做好普查工作。

7.问:普查对象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

答: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8.问:这次普查在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上有何突破?

答:本次普查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本次普查将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

主持人:非常感谢李局长今天做客在线访谈栏目。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想要了解更多的政府信息,请持续关注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