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访谈对象】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副局长 马玉双
【访谈时间】 2023-05-16
【问答摘要】


阜新市异地就医政策问答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观众大家好!今年是我省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欢迎大家收看行政决策大家看专题节目。

2023年我市就异地就医工作按照省医保局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持续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下面就异地就医政策和服务便捷性方面,请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马玉双为我们进行解读,马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行政决策大家看专题节目,请先和我们的观众朋友打个招呼吧!

各位网友各位观众,大家好,非常荣幸应邀参加这期专题节目。

问:我市2023年异地就医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2023年,市医保局根据省医保局对异地就医结算提出的新要求,一是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和制定《阜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2022年版)》,规范了政策制度,优化了经办流程,提高了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异地就医备案,全面推进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各级政务服务等线上渠道办理备案。实现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同时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三是提高异地就医结算待遇标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执行本市参保地待遇标准,且实行“两城一家”政策,即在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危重病(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对应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下调10%,非急诊且非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对应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下调20%。

具体政策:

一、问:目前我市异地就医怎样备案:

我市目前异地就医备案类别有四类

1、因在异地临时就医(急诊急救)或自行前往异地治疗的实行免审即享,即不用办理备案手续就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确因本地医疗机构无法治疗的或无诊治条件可以通过三级或二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可办理转诊转院备案。

3、参保人长期居住在外地且符合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类相关条件的人员可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4、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的急诊急救的,可通过市医保中心和两县医保经办机构的备案渠道申请备案

二、问:我市有哪些异地就医相关备案途径:

1、我市异地临时外出就医开通了免申即享服务。自2023年1月1日起可凭借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直接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无需备案。

2、转诊转院需到三级或二级专科办理。我市市本级具有转诊资格的医院:

阜新市中心医院

辽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

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

阜新市中医院

阜新市第三人民医院(限传染性疾病)

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限精神类疾病)

彰武县

3、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类备案可在微信中搜索“阜新医保”公众号输入“异地”按照异地长期居住类备案准备相关材料办理。

4、异地长期居住线下办理途径:通过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窗口办理。

三、问: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长期居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我市目前有以下人群可以办理异地长期居住:

1、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者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户籍已迁入异地长期居住需提供:本人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2、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者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需提供: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房屋所有证明或居住证)

3、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关系声明、监护人当地参保证明(或监护人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4、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异地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5、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6、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投奔子女的,其子女在当地有个人名下住房或已取得当地户籍。

7、职工医保退休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及无子女人员投奔赡养人的,其赡养人在当地有个人名下住房或取得当地户籍,并由其赡养人承诺赡养关系的。

8、自主择业军转参保人员在异地工作或居住,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户籍迁入当地;(2)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3)取得当地居住证。

四、问:取消异地长期居住就医需提供哪些材料?

医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承诺书交由异地部门存档即可取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五、问: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要注意哪些事项?

:1、异地长期居住手续每个工作日办理审批登记备案,复核成功后当日生效。办理审批备案后,半年内不得变更备案统筹区或取消异地。

2、如不变更异地长期居住城市或者取消异地长期居住手续,则一直有效,无需年检。

3、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含跨市域转诊转院、异地长期居住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医疗期间 确因当地医疗机构无诊治条件需转出备案地治疗的,由备案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参保人员在申请入院前凭转诊转院意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就医备案,并直接结算。因信息系统等原因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凭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六、问: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就医按照什么政策进行报销?

国家医保局为规范异地就医经办管理,规定:异地就医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目录)。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七:问:如出现异地无法直接结算情况怎么办?

因异地就诊医院出现网络报错患者可先行自费入院,参保人请拨打咨询电话申报问题原因,如省内就诊参保人可直接寻求就诊医院将网络报错图片上传至辽宁省微信联络群由工程师协调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会在1-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患者只需持医保卡在就诊医院转成医保直接结算即可。若省外异地就诊医院无法联络上传报错信息,可添加我市医保微信服务专线上传报错图片、入院时间、就诊医院、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由相关科室协调处理相关问题。若就诊医院确因网络无法直接结算可拿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八、问:异地就医后怎样申请手工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存在符合医保规定的原因,在异地就诊时,未能直接刷卡结算,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手工报销所需材料:

异地临时外出就医报销需提供:住院收据(盖章原件)、费用清单(盖章原件)、住院病历(盖章原件)、患者身份证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

转诊转院就医报销需提供:住院收据(盖章原件)、费用清单(盖章原件)、住院病历(盖章原件)、转诊单、患者身份证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门诊费用报销需提供:门诊收据(盖章原件)、费用清单(盖章原件)、门诊病历(盖章原件)、患者身份证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

九、问:异地就医住院门槛费及支付比例都是怎样规定的?

经备案转诊转院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次,支付比例对应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起付标准为2000元/次,支付比例对应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下调20个百分点。学生 (不含大学生)及未成年人起付标准为1000元/次,支付比例按上述两种情形确定。

十 问:什么情况下医疗费不给报销?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如由第三方负担的、由工伤保险支付的、由公共卫生负担、在境外就医的等医疗行为)及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不予报销。

主持人:非常感谢马局长今天做客行政决策大家看专题节目。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想要了解更多的政府政策信息,请持续关注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