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百名博士进百企”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1-16 浏览量:758 来源: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编辑:于影 文字大小:

阜科发〔2023〕1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科技局:

现将《关于实施“百名博士进百企”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实施“百名博士进百企”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实施“百名博士进百企”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阜新市3+8+100”系列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阜攻指办发〔2022〕2号)要求,全力打好“百名博士进百企”专项行动攻坚战,为全面实施转型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坚决实现“双千双百”目标汇聚高层次人才力量。现就实施“百名博士进百企”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推进3+8+100”系列攻坚部署,解决我市科技人才引进难、留住难问题,积极构建市校(院)合作新模式,紧贴企业实际需求,依托辽宁工大等省内外高校院所,精准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入驻企业开展科技咨询、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等服务,促进提高企业的科研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校院所的人才、科研优势转化为我市创新发展优势和经济增长优势,为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自2023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每年从辽宁工大等省内外高校院所吸引100名左右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入驻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开展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进一步用好本土科技资源,着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科技人才,新建一批产学研联盟,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转化一批优秀科技成果,产出一批创新科研成果;加快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促进“四个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人才共育、合作共赢”。

三、推进步骤

(一)组织对接阶段2023年1月至3月)。市科技局要积极协调辽宁工大等高校院所,按照“企业需要、专业对口、自由组合”原则,做好博士选派工作。适时举行“百名博士进百企”启动仪式,指导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将对接情况及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开展合作阶段2023年4月至11月)。市科技局协调有关高校院所,组织选派博士入驻企业,按照协议开展科技合作。要做好入驻博士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定期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发挥作用情况,研究解决企业和博士开展合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成果验收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市科技局要组建调研考察组,深入企业对合作成效进行验收,综合入驻企业、派出单位等意见,对每名博士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兑现的重要依据。要系统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扩面提质阶段(2024年2月至2025年12月)。市科技局要充分借鉴2023年工作经验,优化调整深化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持续引进200名左右博士(每年100名左右),入驻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择机组织召开实施“百名博士进百企”专项行动推进会、座谈会,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效。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委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推进“百名博士进百企”专项行动。市科技局负责“百名博士进百企”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博士选派入驻、日常管理、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指导企业与博士开展科技合作,全面落实职责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博士给予奖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博士可获得一次性政策奖励,具体奖补实施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起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入驻企业博士在项目申报、生活服务等方面,享受和本地人才同等待遇。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推广通过开展科技合作新建的产学研联盟、转化的优秀科技成果等情况,注重选树服务企业成效显著的优秀人才代表,不断提升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吸引集聚更多高层次科技人才来阜开展科技合作,服务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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