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01 浏览量:708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曹宇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鹏举市长于1月30日、2月7日在政务服务中心调研、听取营商工作专题汇报并做出重要指示,国勇副市长多次带头研究相关专题,亲自部署相关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市营商局牵头,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局配合,汇总后,向您作以书面答复。
一、“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
(一)强化顶层设计,落实“放”“管”结合。
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每年召开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对优化“四个环境”作出具体部署,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打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社会氛围,公布《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一系列改善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全市上下,同步贯彻落实省级文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精神,对照省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梳理我市放权事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74项,让企业和群众在属地能解决更多问题、办成事。以受理、审核、办结三个环节为中心,全力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时限,精简申报材料、减少审批环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在全省率先开展工改综合窗口改革,重新梳理出阜新审批事项主项80个、子项140个、申请材料574个,可共享材料92份,固化事项清单要件。重塑流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由90个工作日压缩至最长60个工作日(特殊工程除外),最短8个工作日。事中事后监管做法在全省推广,情景化申报引导新模式成果被省局肯定上报国家。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19年4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19〕6号),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司法局作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牵头单位,以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分别印发《阜新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阜法办发〔2019〕7号)《阜新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阜法办发〔2019〕10号)和《阜新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阜法办发〔2019〕11号),对“三项制度”作出工作部署和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市司法局牵头17家市直部门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各部门在部门网站“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岗位职责、执法种类、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三是加强事后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四是创新公开方式。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公示执法信息。五是于2021年向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转发《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要求各级执法部门学习掌握,规范制作、管理、保存执法卷宗。六是组织开展全市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等,从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案卷制作装订是否规范等内容要求开展了全面评查,对执法文书存在各类问题的当场指明并提出修改建议。
(三)提高整体联动效能,做好项目配套服务。
项目用地及规划评估方面:
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审批、规划评估论证及开工审批等工作。审批环节设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市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一网通办”工作,并依据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1.征地组卷明确时限。一是从阜新市发展大局出发,提高服务意识,征地前期尽早介入,合理引导项目选址,尽量避让基本农田、林地、草原,不涉及违法用地,确保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省厅相关处室,提供解决方案,提高组卷时效。二是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下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了工作时限、精简了审批环节。市自然资源局已将该通知传达给两县自然资源局及各分局,在征地组卷工作中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最大限度提高建设用地报批效率。
2.优化用地审批流程。针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与土地划拨、出让审批互为前置问题。一是对于划拨类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划拨实行并联审批,以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控制图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依据。二是对于出让类土地,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依据。三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结后,企业不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取证,直接内部流转,无感启动后续审批。四是逐步取消发放纸质许可证,直接发放电子证照。
3.规范规委会审查环节时间。增加规委会召开频率,每月至少2次,特殊项目一事一议。
4.压缩公示、论证时间。一是压缩公示环节。因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公示(5个工作日)、协议出让公示(5个工作日)、划拨公示(10个工作日),需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录入,经优化流程,采取公示与审批并联方式压缩时限。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3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7个工作日)的时限,由原来的工作日调整为自然日,缩短公示时间30%。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现场查验环节(不计时环节)承诺时限,由工作日调整为自然日,缩短时间30%。二是优化论证环节。组织专家论证实行一事一开,不等不靠。
开工审批及消防验收方面:
一是开工审批中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施工许可核发环节,采取精简前置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全程网办等系列举措,大大缩减了办理流程及时间,减轻了企业负担。其中:申请施工许可证在要件齐全的情况下,由7工作日(法定时限)压缩至5工作日(承诺时限),且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已实现并联审批。二是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执行。根据《消防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要求,受理保存相关档案材料。2021年,我市进一步优化验收流程,出具意见书由2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压缩到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生态保护及环境评价方面:
一是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市生态局成立项目服务工作专班,全力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推进项目尽早落地,局长任专班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专班副组长,市、县区局环评审批负责人员为专班成员。二是建立会商制度、局班子成员包保制度,主动与市发改、工信等部门及县区对接,提前介入,了解掌握全市项目建设情况,对涉及需我局办理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由专班逐项研究、逐项推进,做到办理一个、销号一个。三是压缩审批时限。推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压缩法定办理时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间,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四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五是建立项目咨询制度,为企业项目提供准入政策、法律法规、环保手续办理等全程咨询服务;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对环保设施、治理方案存在问题的企业,实施上门跟踪服务,有效解决企业项目环保问题。六是广泛收集企业项目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环保服务水平,助推企业更好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二、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复用,探索“一张表单”显成效
通过各县区、各部门两年来共同的深耕与实践,我市2021年“实办率”达到77.4%,超过省要求的70%,位于全省第一方阵。虽然政务数据共享和市县自建系统对接均已启动,但市域“数据孤岛”问题仍然存在。目前,市、县两级自建系统对接工作仍在持续推进,其中:公积金系统在2021年12月底已完成全部查询事项和部分具备条件的办理类事项的对接;新不动产登记系统:市级正在组织第三方评估;阜新蒙县系统所需服务器已经调试完毕,准备启动对接;彰武县尚无明显进展;新医保系统按照省标准于2021年11月开始新建,目前数据上传通道已打通,业务流程对接暂未实现。
(一)积极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与复用。
省纪委下发1号文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纪委刘恩举书记于1月20日到市营商局调研,剖析问题,指导工作,推动落实。我市一体化平台建设起步晚,面临配套支撑系统薄弱,专业人员不足,财政资金投入困难等综合因素,因此以市共享交换平台为基础的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数据由于分级管理、无信息化系统原因,暂未转化成有效的电子化数据。
根据《辽宁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发〔2016〕88号)和《阜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阜政发〔2019〕23号)以及省职转办《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营商局(大数据局)、大数据中心统筹协调各县区、市(中、省)直相关部门,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政务数据资源进行多轮次梳理与归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形成事项目录2213个,其中:已完成数据资源挂载的目录2061个(我市数据资源挂载率为93.13%,省要求挂载率为90%),各类数据资源累计1.3亿条。此外,通过在线核验方式,实现了一体化平台对法人营业执照和自然人身份证信息的核验。
2月21日,由大数据中心范钧主任带队,市营商局(大数据局)及大数据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分批到市(中、省)直部门进行全口径数据共享及“一网通办”工作调研,针对数据共享和“一网通办”工作进行上门服务,与部门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深入挖掘数据资源,全面提高市共享交换平台挂载数据的覆盖面和绝对数量。截止3月上旬,第一批10个重点部门的调研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推进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数据资源回流共享工作,后续将逐步实现市、县(区)两级全覆盖。
(二)探索“一张表单”系列改革初显成效。
2020年,我市被列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形成联系紧密的“区域经济共同体”,搭上了经济发展与数字政府建设的“高速列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由沈阳作为“现代化都市圈”试点城市,先行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并逐步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内推行,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改革成果。构建“整体政府”,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在有效范围内,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提交的材料,在办理其他事项时不再需要重复提交。
自2021年起,市营商局以“一张表单”为切入点,归集出一批高频、联办“一件事”事项和“工改”事项。组织牵头部门召集相关责任部门研究联办“一件事”和“工改”事项的每个环节,对依法、依规必须由当事人提交的办件支撑材料进行去重、规范,将多张申请表单优化整合为“一张表单”,解决了困扰企业和群众高频、重复材料多次提交的“烦心事”。下一步,全市将按照省联办“一件事”标准,在完成规定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一件事”范围,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市“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工作将按省政府统一部署和“沈阳都市圈”相关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市营商局“主动热身”,已于1月份组织专班成员、技术公司对省政府和“沈阳都市圈”改革模式进行研讨,结合阜新实际,形成初步思路,为复制沈阳经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刀刃向内推动流程再造
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流程再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县区、部门修改完善省事项库服务指南,确保同一事项在市县两级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标准完全一致。对标对表先进地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经验做法,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围绕自然人和法人“一件事”主题,拓展应用场景,完成120个联办一件事上线试运行。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套餐式服务,经过流程再造,申报材料减少977个;审批时限减少1575天;跑动次数减少860次。截止2021年底,已线上办理退休一件事2283件,新车上牌照172个,新生儿一件事161件,联办一件事累计办理2932件,增加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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