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 2022-07-15 浏览量:58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2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作为国家战略,是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时期,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3.2%。为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开展,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逐步完成从满足运动需求到形成健身习惯的过渡,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健康阜新。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体育强市目标,发挥体育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的推动作用,持续打造“全国篮球城市”和“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品牌,以“健康中国、运动辽宁、活力阜新”为主线,科学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均衡化、融合化和智慧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需求,不断推进全市全民健身运动高质量发展,为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布局合理、便捷可达,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元,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8%,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3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优化体育健身设施供给。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闲置厂房等空间建设体育设施和场馆,遵循配置均衡、规模适度、方便使用、科学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力争到2025年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不少于500套,新建或改建2-3个体育公园,新建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1个、标准室内冰场1个、篮球场10片、足球场地15片,丰富“城乡15分钟健身圈”的内涵。加大体育器材的更新力度和维护管理力度,健全管护机制,按照“谁受赠、谁维护,谁管理、谁维护”原则,落实管理制度、安全制度、维护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规定,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发挥市、县(区)公共体育场馆的作用,主动为群众提供健身服务,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和设施在疫情结束后可向社会安全有序开放。(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优化体育健身组织发展环境,加强群众体育工作队伍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十四五”时期,不断加强各单项协会和俱乐部建设,推进县级以上地区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总会。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总会建设,发挥其枢纽作用,培育建设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重点加强基层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职工健身室(活动室)、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站(点)建设,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采取市场化运作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原则,组织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基层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扎实推动“运动辽宁”十大品牌健身活动,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深耕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业余俱乐部联盟品牌赛事活动。指导街道、乡镇培育百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着力开展适合不同需求、形式多样、健康趣味的健身项目。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户外、游泳、跳绳、广场舞、健身大秧歌以及各种球类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等传统运动项目。有效发挥自然和人文资源的地域优势,开展冰雪、赛车、赛马、无人机等特色体育活动。(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传媒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4.提升科学指导健身服务水平。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工作常态化。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赛事活动和健身指导等服务,着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整体素质。研究推广线上体育科普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城乡居民科学健身素养。依托品牌赛事、运动明星、奥运冠军等来阜参与赛事活动的契机,邀请明星开展志愿服务和健身服务指导,推动明星进校园、进社区,培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努力实现健身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全民健身均衡发展

  1.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采取向上积极争取与自主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十五分钟健身圈”建设,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便民体育设施不断完善。统筹中心城区、郊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为健身群体提供优质、均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完善重点人群服务供给。丰富和完善儿童青少年活动体系,广泛开展亲子体育活动、幼儿体育活动。借助“双减”政策,充分利用学校、体育场馆和公园等场所,举办青少年体育比赛、技能展示、科学健身普及和健身指导服务等活动。积极推动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发挥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的作用,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建设“残障友好”型健身环境,组织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重点项目服务供给。继续做大做强“中国篮球城”品牌。积极扶持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建设,建立辽宁男子篮球队每年休赛季参与阜新赛事活动的长效机制,举办辽宁省城市男子篮球联赛、辽宁省职工篮球联赛、辽宁省小篮球联赛等省级品牌赛事活动;重点打造阜新市业余篮球俱乐部联盟赛、市直机关篮球赛、市县区领导干部篮球交流赛、农民篮球联赛等自主品牌的系列赛事活动,使阜新篮球赛事覆盖城乡、持续不断、老少皆宜。

  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加强室内外冰雪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冰雪运动社会化。发挥冰雪运动协会作用,以黄家沟国家SS级滑雪场、阜新奥体冰上运动中心、宝地冰雪嘉年华、福宇博物馆、玉龙雪乡、百年国际赛道城“冰雪·缘”、五彩庄园冰雪世界、巨龙湖冰雪乐园等项目推进冰雪运动社会化发展。积极创建冰雪特色学校,组织冰雪运动培训,创新青少年冰雪赛事活动。

  依托阜新举办国家级体育赛事的办赛经验,继续推动“国字号”体育赛事落户阜新,支持新邱汽摩赛事、海州无人机赛事、彰武赛马等扩大赛事规模和影响力,促进消费升级、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全面推动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搏克、柔道、蒙古舞、安代舞、筷子舞、冰雪等体育项目进校园,组织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不断完善青少年赛事体系,举办形式多样的田径运动会和体育竞赛活动,培养和发掘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统筹推动篮球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后备人才阵地建设,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冰雪及传统体育项目等运动技能培训。(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探索体卫融合。坚持大健康理念,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探索“体卫融合”新模式。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学检查、体质测定、健康评估、运动健身、预防治疗和康复保健等方面的协同合作。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供运动处方。依托沈阳体育学院、辽宁省体育康复医疗中心,建立体卫融合实践创新基地,总结形成运动康养理论成果。着重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强身健体观念,加强校内外体育活动,控制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的发生与发展。(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促进体旅融合。加快文旅融合发展步伐。整合文、旅、体资源,塑造阜新城市品牌,坚持城市形象宣传与全民健身项目推广相结合,以“快慢由你,悠游阜新”为城市宣传口号,深度组合阜新优质温泉、世界玛瑙之都、德力格尔草原、经典体育赛事等资源,重点推出温泉康养之旅、赛事体验之旅等精品融合线路,最大程度放大阜新名片吸引力,助推辽宁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品牌创建。(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发展

  1.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积极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为市民提供全民健身指南、线上健身咨询、线上运动项目培训、线上体育赛事等服务,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健康水平和提高免疫能力上的引领示范作用。(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传媒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动体育设施智慧化。有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智慧健身路径、体育公园、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打造室外智慧健身房,提高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服务质量,努力打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推动科技赋能全民健身治理。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社会组织、赛事活动、居民体质监测等管理数据有机整合,与省同步建立大数据信息平台,努力实现平台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全民健身治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精准化。(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依托赛事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七大基地项目开发建设。围绕“辽宁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推动百年国际赛道城赛事基地、古温泉运动康复中心基地、航空运动小镇基地、宝地体医结合试验基地、运动健康食品基地、全生态娱乐休闲运动基地、篮球运动基地七大基地项目开发建设,推进文旅体资源融合,实现体育产业基地化、基地发展协同化、协同发展融合化、融合发展特色化、特色发展品牌化的目标。(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实现以“体育+”引领文、旅、体产业升级。推动体育消费机制、消费模式、消费产品的创新,通过产业延伸和替代发展创新文化旅游载体和体育赛事品牌,不断打造“体育+文化”“体育+旅游”的综合性体育健康城市,实现以“体育+”引领文、旅、体产业提档升级和事业健康发展的目标。以篮球赛事活动、宝地羽毛球、彰武赛马、新邱赛车、海州无人机等赛事带动,逐步开展产业融合,打造以体育带动文旅融合发展的品牌IP,助力壮大“阜新名片”。(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加强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教育,开展全民健身公益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全民健身文化,不断增强健身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承和保护民俗民间体育项目,推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奥运冠军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传媒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促进全民健身消费升级

  贯彻落实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育机制,通过各类健身休闲活动、业余体育赛事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以体育场为中心的体育产业密集区不断巩固提升,完善体育场维修加固和亮化工程,形成以体彩销售、健身休闲、体育培训、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中介、体育旅游的体育产业发展经济圈,引导和激励更多居民参与健身消费,让体育健身和体育消费成为阜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牵头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治理能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融合发展,形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拓宽投入渠道

  各县区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

  (三)完善政策措施

  各县区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体育用地需求。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

  (四)强化安全保障

  各县区要细化安全监管举措,建立明确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度,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联动高效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赛事活动监管,特别是高危体育项目赛事活动,严格履行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程序,审慎研判,完善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机制,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


  图解——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阜新市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