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环境信访工作凝心聚力 再创佳绩

日期: 2022-03-04 浏览量:45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力解决好涉生态环境领域每一件信访件案件。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及考核情况的通报》(辽环综函〔2022〕59号),我局被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评为2021年度信访工作优秀单位。

  一、高位推动、精心部署,狠抓环境信访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落实。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会每月将信访工作列为重要议题,重点案件领导包保,定期接访、下访,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业务培训,夯实基层基础。我局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信访机构和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环境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信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高。

  三是完善接访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我局制定《阜新市生态环境信访闭环管理实施方案》《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界定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环境信访机制建设。

  二、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化解环境信访难点纠纷

  持续做好环境类信访舆情舆论收集、研判,积极分析环境信访工作形势,全面梳理和分类施策,压实首办责任,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处理率100%。及时开展环境信访后督察,针对重复、重点信访件,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切实消除一批信访热点,有效减少信访存量,确保信访量和重复信访率保持下降趋势。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增强各级部门一盘棋意识

  进一步深化部门协调联动。对涉及多职能部门类信访投诉,我局着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研究并制定化解方案,合力化解信访难题,同时将疑难、重点类信访案件情况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2021年,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件1797件(国交案件5件)。其中,噪声污染581件、水污染101件、大气污染1076件、其他污染17件、固废污染18件、畜禽养殖2件、咨询类2件。按照办件时限,平台来访事项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全年无重大越级集体上访及恶性上访事件发生。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