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将全域纳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日期: 2022-01-29 浏览量:231 来源: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机关党办 文字大小:

  2013年以来,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先后批准设立了包括阜新在内的7个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并在脱贫攻坚结束后圆满完成历史使命。2022年1月18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会议,同意将7个原扶贫改革试验区全域转换纳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体系,阜新即为其中之一。

  2022年1月18日,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转换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会议,对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转换和申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3年以来,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先后批准设立了辽宁阜新、浙江丽水、广东清远、江苏宿迁、山东淄博、福建三明、内蒙古赤峰等7个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7个试验区在完善扶贫机制、创新扶贫方式、推进城乡统筹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体现了扶贫改革的创新性、方向性、前瞻性,在伟大的脱贫攻坚史上书写了一个重要的篇章,圆满地完成了历史使命。鉴于7个扶贫改革试验区已形成一整套工作体系,有机构、有队伍、有管理制度,各省有资金支持,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改革经验,具备参与农村改革试验的基础,经国家乡村振兴局与农业农村部沟通,同意将7个原扶贫改革试验区转换纳入农村改革试验区。因阜新全域均未纳入农村改革试验区,可按程序申报并纳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体系。

  农村改革试验区由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承担农村改革试验任务。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研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9家部委和单位参加,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国家乡村振兴局作为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大力支持7个原扶贫改革试验区在农村改革试验中先行先试,当好农村改革的排头兵。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的一些试点示范项目,将优先安排试验区承担。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根据批复的试验方案,对相关试验区给予改革放权,必要时按有关程序争取法律授权;优先在试验区安排中央部署的农村改革试点试验任务和其他农村改革试点试验重要事项;在符合规划、符合程序的前提下,对试验区有关项目建设优先给予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解决我市“三农”工作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重点,认真确定申报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改革任务,制定改革试验方案,严格按申报程序和要求向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提交申请,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扶贫改革试验制度性创新成果的转化推广力度,按照新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创新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推动“扶贫改革试验”向“乡村振兴示范”迈进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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