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2-24 浏览量:325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1月,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食品价格同比涨幅均超过6.0%,触发《全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的临界条件,这是自去年10月以来,全省首次出现触发价格联动机制启动的条件。为此,近日三市启动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特定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相关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坚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常态化调整,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一种动态机制,也是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的重要手段。其保障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据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处长姜长建介绍,触发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的临界条件是,居民消费价格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5%,或者食品价格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6.0%。上一次我省启动联动机制的时间是2019年4月。当时,我省食品价格创下6年的新高,受此条件触发,全省大多数城市启动了联动机制,2020年10月,该次联动结束。
11月上旬,我省出现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雪、雨雪冰冻、寒潮、大风天气过程,同时成品油价格持续上涨等,不但对蔬菜的产、收、运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也增加了许多食品类商品的运储成本等,多重因素叠加,导致全省食品价格普遍上涨。
那么,这样的上涨是否会持续?联动机制的运行将维持多长时间?对此,姜长建分析相关数据表示:“值得注意的是,12月份,省内部分地区仍有触发价格联动机制的可能。”为此,姜长建建议,各市、各有关部门应做好极端天气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及物资保障,应对可能引发的食品等居民消费品价格的上涨。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