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统计法治建设 当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晴雨表”

日期: 2021-12-22 浏览量:821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综合执法监督室 责任编辑:牟洪义 文字大小:

阜蒙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晓宇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工作由此走上了法治道路。38年来,《统计法》先后于1996年和2009年经过两次修订,国务院陆续颁布《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行政法规,国家统计局相继出台《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部门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统计法》迈步至今,伴随着依法统计的发展路程,记录下了统计改革和发展的轨迹,统计事业发展取得的每一项重大成就、迈出的每一个重要步伐,无不建立在依法统计的基础之上,与贯彻执行《统计法》息息相关。可以说,统计事业的飞速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统计事业的改革创新,得益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家宪法的保障和支撑。

一、提高站位,拧紧思想认识“总开关”

统计工作是经济运行、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晴雨表”,在提高和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2019年以来,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督察,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预计到2022年实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督察全覆盖,对于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意见》《办法》各项措施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基础性综合性作用,意义十分重大。二是对统计工作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也越来越大,统计法治建设被提到新高度。从统计工作实际出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明确的各项防惩统计造假举措和要求,全面梳理在防惩统计造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精准施策,重点是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统计调查对象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复杂。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下,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新时代、新形势要求我们切实提高认识,顺应和适应新变化要求,坚决克服统计工作可有可无、统计工作不重要等等这些不规范不正确的思想,增强做好当前统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学习宣传、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各级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带头学法信法守法,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融入到培训会议、一线调研等日常业务工作,融入到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等党组织活动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觉性,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扩大宣传覆盖面,采取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方式,让统计宣传常见常新,让统计法深入人心,拓展统计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依法治统,筑牢防范造假“防火墙”

做好统计工作,要不断健全完善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控制度、统计数据评估制度和统计数据发布、对外提供制度,筑牢“基层基础”“数据审核”“风险控制”三道“防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过程、全方位提升数据质量,坚决惩治和杜绝“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一要确保指标平稳运行。统计局拥有经济运行监测职能,要加大企业数据审核、评估、分析、监测力度,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县政府定期组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研判各行业走势,提出预警信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共享数据,通报重点企业和主要经济指标情况,高频度监测实体经济运行情况,确保全县各项经济指标平稳有序运行。二要提高分析预警能力。统计分析、预警能力是统计工作的核心意义所在,统计数据能够反映各行业运行特点和存在问题。统计要会同发改部门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分析,及时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对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预警。要健全统计数据分析制度、强化统计人员的分析能力,丰富统计数据预警形式。要透过数据研究问题,找准服务县委、县政府决策的着力点,提高建言献策水平。三要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统计数据采集链条上的各级人员有进有出,新问题老办法层出不穷,统计局机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一刻也不能停,除了各种调查业务培训,每季要进行一次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对新增企业要随增随训,切实做到在培训中掌握技能、在实践中成为专家。

三、多管齐下,发挥统计执法“震慑力”

统计执法是树立统计法权威,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要坚持执法必严,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加大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对重大和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件,坚持通过新闻媒介和统计信息网定期曝光,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法兴统。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统计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法治统计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党对法治统计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统计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二要落实执法责任。切实承担起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特别是直接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消除调查对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侥幸心理。三要打造廉洁统计。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数字腐败,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给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统计法》的深入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的科学规范、统计管理的严谨高效、统计服务的普惠优质,为自治县实现“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签发:张鹏  审核:梁金红  来源:梁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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