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1-09 浏览量:608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教育引导学生熟悉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并积极参加相关实践活动,到2023年中小学生活动参与率达到100%。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垃圾分类相关中小学地方课程,开展相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
我省还将充分发挥高校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优势,加强环保专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环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用技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供需对接、校企合作。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节约型校园建设和“光盘行动”计划,严格控制餐厨垃圾、废纸等废弃物数量,鼓励旧物再利用,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实现校内垃圾总量零增长。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