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12 浏览量:645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日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在校孤儿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教育引导孤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孤儿大学生包括就读省、市属高校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高度关注在校孤儿大学生成长成才,要将其作为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促进孤儿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为确保因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的事实孤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通知也明确规定,对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查验确认,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的事实孤儿大学生,各高校要将其纳入资助范围,享受孤儿同等待遇,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
全面减轻我省高校在读孤儿大学生的经济负担。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要按年度全部免除其应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并免费为在校孤儿大学生办理学生意外险。相关部门对考入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孤儿大学生,自入校报到之日起,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将基本生活费发至学生本人银行卡直至毕业。各高校要及时为孤儿大学生开具在校证明,为其领取基本生活费创造条件。相关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大学生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
在做好生活保障的同时,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孤儿大学生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就业帮扶,形成学校全员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辅导员单线联系统筹协调的帮扶机制,建立完善“一生一档”“一生一策”,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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