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统计法》尊严是统计人员的神圣职责

日期: 2020-12-25 浏览量:264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综合统计执法监督科 文字大小:

新邱区统计局局长 潘智龙

作为人们认识社会的重要武器,统计不仅能够帮助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国情国力,还能提升相关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因此,统计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开展统计工作,规范现有的统计流程,以保障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一、维护《统计法》尊严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为《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总章程,其目的是贯彻执行加快统计工作建设的步伐,作用为监督国民经济的发展,为后续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除此之外,《统计法》明确规定了统计人员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本身具有普遍约束力,各地方、部门制定统计制度、制定统计调查计划时,都要以《统计法》为依据,要求统计工作制度、计划等不能与《统计法》相违背。

任何人、任何单位都要严格执行《统计法》,认识到维护《统计法》尊严的重要性,开展统计工作期间,必须要严格遵守《统计法》,以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作的水平。除此之外,统计人员还要认识到统计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明确统计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客观规律,必须要坚决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不允许任何个人和组织伤害《统计法》的尊严,并且《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超越法律和宪法的特权,这些原则为维护《统计法》权威和尊严给予了最有力的保证和支持。

二、统计人员如何维护《统计法》尊严

1.贯彻实施《统计法》

为了更好地维护《统计法》的尊严,统计人员要贯彻实施《统计法》,认真学习统计法的内容,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开展相关活动过程中,要以《统计法》作为准则,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依据《统计法》规定执法,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只有做到心中有法,才利于确保统计工作的科学、数据准确,推动企业、单位及社会的发展。

2.提升统计资料的准确性

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维护《统计法》尊严有着直接关系。因此,统计人员和统计机构要根据工作要求制定统计工作政策,编制统计工作计划,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统计监督检查政策,以保障统计工作计划顺利执行。除此之外,统计人员还要明确统计资料准确性本身为统计工作的基石,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能够更好地落实监督检查政策,合理安排人们的生活,为后续统计工作开展提供准确数据依据。

按照《统计法》规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个体工商户、企事业组织等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本法提供统计资料,不得出现瞒报、虚报、迟报等问题,同时,不得篡改、伪造统计资料,统计人员和统计机构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这个过程中不得随意篡改现有的统计资料。除此之外,统计人员本身有检查统计资料准确性的权利,并且还要按照规定要求改正统计资料中的不实内容。如果不按照规定标准更改统计资料中的内容,就要按照情节轻重处理违法者,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有了法律作为后盾,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才能得到保障,其才能真实反映客观情况,统计人员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职能,《统计法》的尊严才能得到有效维护。

3.充分发挥《统计法》赋予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统计人员要结合新时代发展需求,肩负起统计法所赋予的责任,学会运用《统计法》这一法律武器,认真宣传和学习《统计法》,严格遵照《统计法》的要求开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法》监督作用,深入学习《统计法》的内容,将《统计法》中内容贯彻至具体工作中,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以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4.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法制宣传工作

统计部门要做好《统计法》法制宣传工作,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统计人员要明确《统计法》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依据相关部门法制宣传要求制定宣传计划,将统计法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依法取得统计执法资格,采用统计调查单位发放统计法规手册的方式进行宣传,组织面对面统计法律知识宣传讲座、组织收看统计法知识讲座录像、组织普法考试、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以及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班等。要求所有的统计人员都能较好地掌握统计法律知识,以达到增强统计法律意识的目的,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法兴统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从提高个人素质做起维护《统计法》尊严

针对统计工作而言,存在数据多,内容繁杂的特点,为了确保统计工作的准确,能够达到规范,符合《统计法》要求,除了统计人员知法、守法外,还应提高个人素质,只有从自身提升个人素质出发,才利于真正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使统计工作更为有意义。提升个人素质,统计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明确“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的意义,严于律己。通过严格要求自己,提升个人素质后,也利于统计工作的有效进行,推动统计工作的进步。统计数据信息是否准确直接影响相关决策。因此,统计人员要坚决维护《统计法》的尊严,明确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因素,履行统计工作职能,结合时代发展需求开展统计工作,做好统计法治建设,以保障统计工作能够发挥出自身价值。

签发:吴晓民  审核:赵鹏  来源:梁金红  责任编辑:牟洪义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