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0-02-10 浏览量:473 来源: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左小玲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拟订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跨行业、跨地区重点扶贫项目。

4、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5、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市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扶贫开发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贫困退出工作。

7、负责扶贫表彰评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培训扶贫工作。

8、负责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开展扶贫改革试验总结评估。

9、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科)、开发指导科(政策法规科)、社会扶贫科(金融扶贫科)、督查考核科(资金监管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

二、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表: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收支总预算163.05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27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7.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44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7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7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幅度为15%,下降原因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45万元。

(四)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总计1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六)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扶贫补助;年度预算1500万元;

2、项目名称:2020年市本级扶贫专项资金;年度预算65万元;

绩效目标:2020年实现全市“扶贫车间”达到197个以上;2020年实现3000以上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参与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数量指标:全市“扶贫车间”数量≥197个。每个“扶贫车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5人。

质量指标:每个“扶贫车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率≥车间就业人数的30%。项目户家庭人均增收≥1000元。

时效指标:“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产业扶贫项目完成时限≤2020年底。

成本指标:“扶贫车间”扶持标准:每个车间扶持资金按照新建、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和升级改造等不同情况给予5-10万元资金补贴。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平均投入:每个产业扶贫项目平均投入资金15-20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扶贫车间就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增收≥5000元。产业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增收≥1000元。

可持续影响指标:扶贫车间: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实现贫困家庭有稳定收入来源。产业扶贫项目:实现产业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

满意度指标:扶贫车间群众满意度≥95%。产业扶贫项目群众满意度≥95%。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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