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27 浏览量:295 来源:辽宁日报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在核查专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这是向你单位提出的监察建议。”日前,盘锦市大洼区纪委监委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指出问题,要求该局在15日内反馈建议办理情况。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对问题线索开展摸排,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为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大洼区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监督挺在前的重要手段,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倒逼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弥补漏洞、健全机制、补齐短板、担当尽责。
大洼区纪委监委明确规定了使用建议书的情形、程序、内容等,并将规定纳入全员培训内容,推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更加精准,进一步强化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执纪审查效果。为防止发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落实“点到为止”,区纪委监委建立日常跟踪、限时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对提出的建议敷衍应付,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不反馈落实情况或者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发出疫情防控、作风建设、执法审批、小微权力规范等方面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提出监察建议37条,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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