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02 浏览量:374 来源:辽宁日报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不需带社保卡,通过手机扫码就可就医、购药。日前,辽宁省医保电子凭证在沈阳、大连、锦州、朝阳的3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646家药店上线试运行。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指纹等相关联,实现一人一码,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的身份凭证。
我省首批上线4个试点城市的参保群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和合作银行APP等多种渠道,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院就医和药店购药时,直接出示二维码实现医保身份认证和个人账户结算,省去随身携带医保卡的不便。首批开通电子凭证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单可在微信、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页面查询。
随着试点工作推进,今年年底前,试点城市外的全省其他医保统筹地区将全面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同时,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持续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数量,并逐步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国通刷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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