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30 浏览量:97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发〔2019〕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阜新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7号)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务院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化涉企证照改革
1.全面推进涉企证照改革。对“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对“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对“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的事项,要优先推广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审批业务100%网上能办;要将审批时限压缩至国家要求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审批部门)
2.进一步精简规范涉企证照事项。对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得要求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
3.简化涉企证照申请环节文书材料。严格清理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其他申请材料,包括各类证明、盖章环节,不合理的予以取消。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原则上不重复提供。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审批部门)
(二)切实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1.完善审批清单管理制度。依法确定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审批服务权责,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健全审批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前置审批清单、后置审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收费清单等,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要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将与企业开办相关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要按照国务院部署大幅度压缩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商务局、市直有关审批部门)
3.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公布全市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快编制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办理流程图。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系统中的应用,逐步使电子营业执照成为认证企业身份、管理企业信息的有效方式和工具。(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强化信息互通,实现业务协同。要按照登记后告知、接收后反馈、向社会公示等全程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业务协同工作流程,实现登记与审批的有效衔接。“证照分离”事项中,属于市场监管局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双告知”职责,通过国家信息资源共享交互平台将信息及时推送告知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审批部门在收到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的企业信息后,及时反馈接收情况,并在为企业办理完毕相关许可证后,及时反馈相关办理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反馈信息统一归集到企业名下,实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码贯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审批部门)
2.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涉企证照事项事中事后日常监管模式。“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后,出现了“照后证前”“告知承诺核查期”两个监管“空窗期”,为弥补这两个“空窗期”的监管缺位,降低履职风险,各许可证审批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本领域不出现问题。
一方面,企业在办理好营业执照但尚未办理许可证的这段时间内,各审批部门要线上线下协同监管。线上加强对部门和企业的“双告知”,使许可证审批部门了解哪些企业需要办证,审批部门应及时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协同监管平台认领需要办理审批证的企业,并对这些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和办照后的“双随机”抽查。通过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另一方面,企业签署告知承诺书到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的核验之间,存在一个“空窗期”。各审批部门要加大现场核查力度。避免企业在告知承诺期间,不具备承诺中所涉及的经营条件,却先行开展业务,违法违规经营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审批部门)
3.健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措施。完善证照联动监管机制,深化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定和完善违法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局面。探索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把违法失信主体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修正错误、恢复信用的重要指标,使信用监管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审批部门、市发改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推进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做好职能范围内的配合工作,各市直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区政府是“证照分离”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完善本部门工作方案、服务指南、监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
(二)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检查考评。市政府将“证照分离”改革纳入对各县、区政府重点考评内容,加大督办考核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充分发挥国家信息资源共享交互平台“双督察”功能作用,各综合管理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进行远程在线考评、电子督办,各监管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履行审批监管职责情况开展实时监督、网上考核,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共享数据不认领、已经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的事项继续实施审批、企业按照“多证合一”完成备案后仍要求企业另行备案、制定的具体管理措施针对性不强或落实不到位等行为要严肃问责,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直相关审批部门)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勇挑重担、开拓创新、积极作为的部门和干部撑腰鼓劲。加大治懒治庸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对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按规定给予容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制度,准确界定容错界限,细化容错情形,既要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又要坚决防止变保护为庇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做好改革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扩大各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直相关审批部门)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